单身24年想结婚被民政局拒 我是不是一辈子都结不了婚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单身24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看对眼的女人准备结婚时,民政局竟然拒绝了家住福建泉州的刘应得简直快奔溃了……
“我是不是一辈子都结不了婚了?”
在刘应得的户口簿里,他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已婚”。
刘应得说,28年前,家里很穷,父母都是农民,他兄妹4个,家里还有个奶奶,一家子挤在一间瓦房里。读完高二上学期,刘应得就辍学去深圳打工了,那年他才17岁。
父母怕家穷儿子娶不到老婆,1989年,父母花了2000元,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的,据说是贵州的。当时,两人并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而是直接生活在了一起,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刘应得又回深圳打工了。
后来,父亲写信给刘应得,说儿媳好几天没回家了。
“我连她老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只知道她叫邓英。”刘应得说,他已经想不起前妻长什么样了,24年了,只记得她个头矮矮的。
无前妻任何资料 离婚陷死结
妻子离开后的这些年,刘应得一直想结婚。
刘应得想,干脆不结婚算了,于是就这么一直单着。直到2年前,他认识了一名女子,虽然离过婚,但是他很想跟她再组家庭,给她一个依靠。
从去年年底开始,刘应得就想去登记结婚,结果去民政局,对方一看户口簿上写着“已婚”,就让他先去把离婚给办了。可前妻找不着,也不知道她的身份证信息,去法院也没办法起诉离婚。
刘应得想起来,当年户口录入时,因为二人已经生了孩子,民政部门就认定他们有事实婚姻,所以,他的婚姻状况被改成了“已婚”,当时也要录前妻的信息,可她称没有办身份证,要回贵州老家办,就一直拖着没有登记,后来人就跑了,更无从查起了。
刘先生和前妻虽然没有登记,但有了一个女儿,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他要结婚,的确需要先离婚。如果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时办理;如果去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刘先生至少要有前妻的身份证号,才能查到她的信息,法院才会受理。现在的状况,确实是一个死结。
主要是因为当初是民政局把他的婚姻状态改成了已婚,而前妻说没有身份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按说这两个事情是应该一块弄的。现在的情况是,无论是办理离婚、丧偶、失踪都需要身份证号。。。。前妻的资料应该现在只有一个名字,所以要现在结婚的妻子冒充前妻也是不合法的。归根结底,还是当初民政局的问题,而那时候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想过这样会造成什么影响。这种,只能去法院起诉当初婚姻无效,由法院判决,这样会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