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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6月1日起,韶关婚姻登记有大变化!

【新政策】6月1日起,韶关婚姻登记有大变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新政策】6月1日起,韶关婚姻登记有大变化!

6月份

韶关婚姻登记迎来重大变化

以后,“扯证”不限户籍地!

“全城通办”

韶关户籍居民只需在线上预约,

就能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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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城通办”?

韶关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是指韶关市户籍市民

可申请市内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

此项业务旨在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充分的婚姻服务需要。 6月1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可按规定受理韶关市户籍居民市内跨区域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包括户籍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

举个例子 ,

以前 新丰县户籍的市民

仅 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新丰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此时倘若双方在市区或其他县城上班,

则须回到新丰办理。

6月1日之后,

这等“麻烦事”将彻底结束,

可就近在韶关区域内

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业务。

实行预约登记制度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

全市婚姻登记通办业务

实行预约登记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

现役军人 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等

业务仍按原相关文件办理,

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

据了解,

推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是市民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省民政厅部署,

在 “全城通办” 的基础上

积极推动实现 “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

什么是“跨省通办”?

是的你没看错,

“跨省通办”马上要来啦!

6月1日起在广东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

广东、 辽宁、山东、重庆、四川,

实施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 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

实施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 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 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简单来说,

最大的亮点就是 以前 婚姻登记要到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

调整后,

如一方当事人 经常居住地 在试点地区

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了!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

公民离开户籍地 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的地方。

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

是看是否持有 有效居住证。

对,不用来回跑

连路费都给你省了!

5月19日下午,

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也都有答案。

1.当事人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国务院批复和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2.什么时间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国务院批准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目的,就是要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我们的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民政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

@要结婚的韶关人!

还有这件大事要注意

广东省确认为婚俗改革实验区,

韶关也印发了

《韶关市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韶关会在哪方面进行改革?

一起来看看~

距离新措施实施还有1天,

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