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刑罚骑木马驴 骑木马驴刑罚全过程(令人心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古代女子地位一向低微,对女子的规矩也特别多,比如女子不得随意抛投露脸,要三从四德等等。而古代女子的贞操更是比命更重要,一旦发现女子不守妇道犯了什么罪,会用各种残忍侮辱的刑罚惩戒女犯人,其过程更是生不如死,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古代女子刑罚骑木马驴,其残忍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今天探秘志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关于古代女子骑木马驴刑罚和潜规则全过程以及相关的资料。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 佐证。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 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 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在《水浒传》中的王 婆被判剐刑后,就有过骑木驴游街示众的经历。
骑木驴是施公——施世纶发明的专门对付女犯的刑罚,木驴是专门用来惩罚妇女游街的道具。《施公案》记载,施世纶洋洋得意地将自己的发明展示给看客,看客们快感十足--谁让那女子淫荡,这下做鬼也是做爱的姿势。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记载明末的骑木驴为: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 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可见该刑法充分体现了封建专制社会对人性的残酷摧残。
由于木驴游街以及凌迟刑法过于残酷,明朝初期常有被定罪的女犯在游街之前自尽,方法通常是在牢中以碎瓷自制的利器,以削尖的竹片自戕,或咬舌自尽等。为此,实行刑法的官方制定了一套特别用来控制木驴游街女犯的措施,以防范此 类事态的扩大。
在被判罪确定后(通常为游街之前一至二天),女犯便会从一般性牢房被转移到戒护严密的女牢中关押。在女牢里,犯 人正式被剥光所有衣裤,由衙役和仵作进行验明正身和身体检查的工作,检查的项目包括乳房、阴户的大小和深度,以委 任工匠进行木驴刑具上不同尺寸木橛的制作,另外,女犯的肛门及阴户是否有外伤,会使其无法承受木驴的折磨,也是验明的重点,如果犯人的生理状态未达到一定水平,将会由衙役暂时看押在女牢中调养,直到适宜游街进行。
经过仵作检验程序的女犯,将会完全赤裸着身体被押回到单人牢房中囚禁待决,之所以不给她们穿上衣服的原因,一是 防止她们逃跑或私藏器械的措施,二是给要送上法场裸体示众后,骑木驴处死的女犯人穿上衣服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在单 人囚室里,最常用来禁制女人四肢的方法,名为“四马倒櫕蹄”,其用法是先将裸身女子的双手反剪于背后,另用一根绳子把犯人的双脚绑在一起,再拴在她背后的绳结处,女犯被这样捆着,便决无可能自行逃脱。而在女犯人被定罪到游街示众的这段期间,她的三餐饮食和大小便都要在狱卒的严密监视下进行,有些地区的刑房,会让女犯人在游街前一天晚上自行排空身体里的屎尿,以防止示众时因恐惧而失禁的发生。当然此类的排泄动作也是在狱卒的看守下进行的。
特别说明:处女骑木驴刑罚前的准备
对于处女或未过门的少妇,在游街前应进行例行性的破身,以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生殖器在木驴游街时过度出血而死 。这类的程序也是在关押于女牢的期间,由狱中的刑律人员进行,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阴户。所以在中国古代受刑女子受衙役的强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此类的强制轮奸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 ,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由于考虑女犯阴户的复原速度,并不会和其它的妇刑一同进行。
木驴样式繁杂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
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
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
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