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在商场吃饭时被通知核酸检测阳性崩溃大哭值得同情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人愿意得这个病,况且她还是一个孕妇,她失声痛哭,或许是担心孩子,担心家人。
没有感同身受,就没有切肤之痛。虽然北京有最好的医疗条件,但是她并不知道会不会对肚子中的孩子造成影响。
2020年7月2日中午12点50分,万达广场内一名女顾客谢某某,接到中日友好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场防疫人员迅速将病患控制在西广场开放区域,同时禀报当地公安机关,并控制现场人员流动,封锁现场。顾客中午去过味千拉面进行用餐。工作人员已将该商户封闭消杀,现场无其他人员接触。
在大家都无比紧张的情况下,她还孤立的被控制在一个区域,同为女人,很理解那种心情,这个时间她会是最脆弱的时候,没有人来安慰她,她独自承受一切,哭是内心最好的发泄。
每个人都有情绪崩溃的时候,而据报道,该女子在此前两次核酸检测都是正常的,可是这次突然接到被确诊的消息,不亚于一场晴天霹雳。
本来她刚怀孕,还没有从怀孕的喜悦里解脱出来,就被确诊了,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就像武汉疫情刚爆发之时,人们也没有准备好接受被隔离。心里自然是有抵触的,也许对即将来临的隔离,以及一切,她并没有心理准备,所以此刻,她压制不住内心的各种情绪。
新冠之下,人人皆有危险,疫情席卷的今天,谁又能置身事外?
第一感觉是很同情,为她感染冠状病毒,因为没有人愿意感染这个病毒。但仔细看了报道后,觉得该女子不值得同情,甚至很愤恨。
据网上的南方都市报报道,“该女子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截止7月3日14时,北京市已追查到204名密切接触者”。
我的天哪,204人,这204人是多么无辜,为追踪这204人,为隔离、检查这204人又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若204人中,万一有感染者,那些感染者又将感染了谁?筛查、治疗又要花多少钱,这又要给多少人带来病症的痛苦?
该女子在接触过新发地,在存在可能被感染病毒、在已经被居家隔离的情况下,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显示出该女子对法律法规是多么的漠视,对他人的生命是多么的不敬重。
因为该女子的不自觉,因为该女子的自私、不道德,而害了多少人?这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所以,她不值得同情。@头条圈子
这名女子7月3日被中日友好医院通知核酸检测阳性的时候,正在石景山区万达广场吃饭。
得知消息后立刻冲出餐厅开始情绪激动打电话,这一幕被路人拍下发到网上,成了热点新闻。
原因有两点:
1)她确实大呼小叫,非常崩溃;
这种情况,即使别人不想关注都不可能。因为太扎眼了。
就算不是确诊阳性,突然在商场里这样,也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2)她大声说自己确诊阳性,吓得人们赶快找商场管理员来处理。
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显然意味着可能具有传染性。
之前一些人还拍摄她围观她,听到她在电话里又哭又说自己阳性,吓得也不敢拍了。最终救护车过来将她接走,和她有密切接触的200多人都被隔离观察。
木叔认为,她又值得同情的一面,也有不值得同情的一面。
值得同情的是——
毕竟染病让她也成了受害者,而且她可能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痛楚。
比如曾经身体不好,怀了孩子,到医院反复检查等。
这种情况下当然很怕刺激,结果核酸阳性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刺激,当然就会崩溃。
设身处地想想,谁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能都会不太冷静。
但是不值得同情的地方在于——
北京疫情通报说,她在6月15日到过新发地,之后曾经在被隔离14天,在这期间多次破坏报警器外出。
当然是去医院做检查。
但她住在北京西五环,去的医院却有东四环和北四环附近,最远的距离她住所有30公里。
如果她期间具有传染性的话,活动范围显然会有不少人有危险。
隔离期毕竟没有完全结束,传染性的可能是存在的,她不就近就医,跑了这么远,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所以针对类似情况,还是要一分为二地看。
希望她恢复情绪,尽快康复;
也希望其他人被感染后不用过度紧张,第一时间接受治疗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说实话,同情不起来。7月2日,一女子在某拉面馆用餐时接到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当场情绪崩溃,蹲地上嚎啕大哭。毕竟自己前两次检测都是阴性,以为没啥事儿了,结果突然接到通知,所以可以理解她的心情,但是理解不了她的行为。
据现场目击者称,听到这位女士在打电话中说了一句,“上午我一个人在这边吃饭,接到电话说核酸检测是阳性。但是之前两次的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不知道怎么就变成阳性了。”
随后,商场封闭,全面消杀,如今暂未恢复营业。经专业评估后,再确定对外开放时间。
按照要求,这位女士是6月29日解除的居家隔离管理,所以7月2日外出就餐的行为倒是可以理解。
但是众所周知,在居家隔离期间,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要求的,首要的就是禁止外出。
而这位女士在居家隔离期间,就曾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结果目前追查到了204名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接触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如今,这位女士表示:“觉得挺对不起大家的,没想到会感染。”
面对疫情,我们不能放松警惕,日常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另外,主动配合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是我们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更是法律义务。
这个女子的情况有点特殊,因为她是一个孕妇,特殊时期心里脆弱应该给予同情,但是也应该引起警醒,毕竟疫情无小事,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她是成年人,应该有心理准备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这一结果提前有所准备,因为检测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是阴性,要么是阳性,尽管阳性的概率极低极低,但是也不能排除。
她为什么要做检测,就是因为她是重点易感人群。所以接到电话她应该能接受,而不应该心理崩溃、嚎啕大哭,这样对她形象不好,对胎儿也不好。
检测期间,她不应该私自外出
虽然已经检测了两次,前两次都是阴性,但是最终的检测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按照防疫规定,她是不应该外出,更不应该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但是据说该名女子有多次破坏门禁外出的记录,说明她一直无视防疫政策,很可能没把疫情当回事,这点很不好,是原则性的错误,必须切实改正。
看淡生活,不应该害怕
新冠病毒虽然是一种很可怕的传染病,但是我国是世界上控制最好的国家,北京的这次疫情,病例中以普通型和轻型病例为主,尚未听说有死亡病例。
况且现在已接近尾声,新增病例今日已递减至1人,说明北京的疫情症状较轻,可防可控,而且她本人没有明显症状,应该是发现在了最早期,情况较理想,并不可怕,只要配合治疗,应该很快就会康复。
作为成年人,她不应该如此害怕和失态。她之所以如此,一则心理素质不过关,二则就是对疫情认识不够,也许她这一哭出来就好了。
北京石景山万达商场,一位正在吃饭的女子被通知核算检测为阳性,当时她崩溃大哭,很多人分身指责他,也有人同情她,她到底值不值得同情呢?
事情了大概经过是这样的,这位女子当天在北京石景山万达商场吃饭,在她用餐的时候被通知核酸检测为阳性。当时这位女子崩溃大哭,哭声撕心裂肺,非常凄惨。引发很多人同情。但是也因为她在这个商场吃饭,这个商场被暂时封闭。
和这名女子有密切接触的人都被隔离,目前还没有确定,因为她感染了多少人。
这里有一个重点,不知大家没有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子在吃饭的时候,被通知检测到核酸为阳性。那么也就是说,在她出来吃饭之前,她知道自己是正在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在检测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她不应该到处乱窜,应该在家进行自我隔离。
她连这点起码的常识和意识都没有。可见她为什么会得了新冠了。我们都知道,在抗疫中,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胜利。
但是有一些人,没有自我防范意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没事儿。这类人甚至出门不戴口罩,而且明知道自己不太安全,也不进行隔离。他们这样的做法,既是对自己的健康不负责,也是对责任别人的健康不负责,有的人甚至出门儿干脆不戴口罩了。
我们都知道,有些新冠病人初期没有症状。这样给我们的预防和隔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首先,出门要记得戴口罩,然后尽量避免不去人流聚集的地方,减少没有必要的出行和旅游聚会。如果人人都做到以上几点,那么新冠肺炎彻底消灭指日可待。
但是偏偏有那么一部分人,对这件事似乎麻痹大意,看到疫情好转了,就认为万事大吉了。这种人属于那种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他们平时不知道防护,得知自己有有病的时候,又嚎啕大哭。
当然,每一个得新冠的人都不是愿意的。我们对他们表示同情,祝愿他们早日康复。
这种病有很强的传染性,而且在初期又不易发现,所以我们一定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戴口罩,尽量少接触别人。
北京这位女士,她肯定知道自己在隔离期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的检测结果没有出来,没有出来之前,他不应该到人流密集的地方,这方面她做的不好,但是对她的检测结果,我还表示深深的同情,他还是一个孕妇。属于身上有两条命。但是年轻人一般治愈率很高,一定会治好的。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敬畏,值得尊重。
现在,我走在大街上,见过很多人不戴口罩。说实话,看到他们没戴口罩,我心里非常气愤,但我也不能上前指责人家。
前几天,我家里有一位远方的亲戚要来探亲。我当场回绝了他,我告诉他,你不要到我家来了,你的心意我已领了。因为我知道他来我家的时候要路过北京,我当然不能让他来了。我是个不把面子放在第一位的人,我觉得安全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我也不在乎那些亲人能不能理解我,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底线,不能碍于情面。
在一家商家门口,我看到老板娘没戴口罩,我友好的对她说,您把口罩带上吧,这样对你的安全有好处。老板娘对我笑笑表示感谢。
在等公交的时候,我看到一位女士没戴口罩,我上天提醒她把口罩戴上。她说戴口罩太憋闷,不习惯。
我对她说,很不习惯也要带上啊,健康最重要。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严格自律,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提高防范意识,那么这场疫情的彻底消灭指日可待。
感觉没必要同情,最该同情的是那204名密切接触者,商场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还有味千面的工作人员和正在吃面的人。
在此之前,该女子已经检测过两次,第三次检测是阳性,而该女子有多次破坏门禁外出的记录,这次也是破坏门禁外出。说明该女子无视防疫政策,在等待第三次检测结果时私自外出。我都不明白,她到底哪里来的自信,认为自己一定不会被传染,视频中可以看到商场很多人,也有一些没戴口罩的,其中还有一个小孩,看小孩后边的阵容,可能是一家人过来逛一下,没想到全部被送去医院。全国人民窝了多久才有了现在这样的局面,如果因为这样的人而把前期的努力全都做废,那对于我们而言是多大的打击?
经过这次事件,期望大家认真对待每一次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请做好自我隔离,保护身边人,从你我做起。
有一点点同情,同时更想大骂!这个事情得一分为二,既同情她被确诊,但是也谴责她不该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违反规定外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负责任!
这个事情刚刚在网络上引起关注的时候,大家起初对她还是抱有很大的同情的,以为是常规的情节,就是一个人得知自己得病了,情绪失控,让不少网友顿生恻隐之心,觉得生活对每个人都不容易。但是没想到后来的官方通告,让我们大跌眼镜——她是一个无症状感染者,而且多次擅自违反规定外出。
在北京市第140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通报了北京石景山万达商场一女子系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该女,24岁,住在海淀区田村路街道,6月5日从重庆返京,14日曾到新发地市场短时停留,15日核酸检测阴性,16日凌晨因先兆性流产,转运至丰台妇幼保健院,当日诊疗后由专车接到驻地居家隔离。18日出现发热等症状,由120转运到医院就诊,19日核酸检测阴性,治疗后继续居家隔离。
重点的是,她并没有严格遵守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她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24-27日,先后到石景山妇幼保健院、朝阳医院西院区等就诊,28日到海淀区永泰东里,29日解除居家隔离管理,30日到石景山区民政局,当日下午参加社区核酸检测,7月1日核酸检测阴性,当日又去中日友好医院核酸检测,7月2日到万达广场购物,先后进入木北造型理发店、某女装店、内衣店、味千拉面餐厅就餐,12时接到中日友好医院电话通知,核酸检测阳性,13时许,石景山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转运至石景山医院,为无症状感染者,当晚转运到地坛医院,到今天14时追查到204名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因此,也许她有值得同情的一小部分,但是更有值得被谴责的成分!个人的不幸是一方面,但是对其他人和社会造成这么多不安全因素,直接给204名密切接触者造成了天大的影响,也给商家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不但应该谴责,甚至应该探讨一下是否应该对她进行追责?
虽然她是个孕妇,虽然她被确诊了新冠肺炎,但是她不值得同情。因为同情她就是对其他接触者的残忍。
这种女人任性妄为、自私自利,在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规范,多次破坏门磁警报器外出,不仅对孩子不负责任,对家人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如果说同情她,那么谁又来同情那些被她接触的人呢?
笔者建议在其结束治疗后,应该对她进行追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月2日下午,一则短视频火遍全网,一名孕妇蹲在地放声痛哭,情绪处于崩溃边缘,并一边打电话表示“上午我一个人在这边吃饭,接到电话说核酸检测为阳性。”目前该女子已经被送往发热区隔离,并确诊为新冠肺炎。
事情发生在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目前该广场已经被临时封闭,工作人员连夜展开了全面消杀和环境检测,并安排所有商户进行核酸检测。环境检测185件样本均为阴性。截至7月3号下午2点,共追查到204名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理说疫情是天灾,正常情况下人们感染了新冠肺炎我们都应该同情,为何唯独这名女子不值得同情呢?
7月3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第140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疾控中心通报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女顾客详情。
庞星火在通报中称,该女子已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6月5日她从重庆返京,14有新发地活动轨迹,15日检测呈阴性,16日因先兆性流产转运至丰台妇幼保健院,随后由专车接至其家中隔离。18日女子出现发热症状,19日检测呈阴性,继续居家隔离。
但是,该女子居家隔离期间,完全不配合相关部门展开工作,多次破坏门磁警报器外出。
24日–27日,该女子先后到多家妇幼保健院就诊,28日到海淀区永泰东里,但是她29日才解除隔离。也就是说,在隔离期间,他几乎每天都私自外出。连续多次的外出,其密切接触者之多,一时半会根本很难排查。虽然29日她结束了隔离其,并在接下来的检测中呈阴性。但是对于她之前违规外出接触的人,这种做法极其不人道。
此外!庞星火再次提醒,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隔离要求,禁止外出,禁止参加跨房间跨家庭跨院落的聚集性活动。任何人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必须如实报告行程和接触的人员,依法履行公民防疫责任,隐瞒关键信息并导致传染病传播等后果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名女子比隐瞒关键信息情节更恶劣,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何一个刚怀孕的又得了心冠病女人不值得同情?只是因为他致204个人隔离吗?那么如果她不做第四次核酸检测,会有多少人需要隔离呢?
有人说:“她不应该出来祸害别人。”那我问你,6月29号人家已经解除了隔离,到7月2日前三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凭什么要求人家不出来?
有网友说:“她不应该在隔离期间多次破坏报警器外出。"这也是我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报道上写了她多次外出,除了医院却一次也没有写她去了哪?如果去医院做检查,为什么还要做被指责?另外一个有先兆性流产的孕妇,她不应该是卧床休息吗?不适宜外出这样才能保住胎儿啊?
我所看到的报道中她15号、16号、18号、19号、24号到27号,她去幼保健院和各家医院,这期间他做了两次核酸检测,都为阴性,29号解除隔离后又做了两次,最后一次才确定为阳性。她出去这么多次,都是120或专用车,没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说明有防疫意识,也减少了更多的传染。
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报道中明明写着18号出现了发热的症状,由120送到医院就诊了。为什么最后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医学知识不懂,但发热不是症状吗?
24岁的女孩都怀疑自己感染上了新冠三番五次去做核酸检测,为什么她没有被任何一家医院留院观察呢?就冲这点女孩太值得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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