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司机刘振华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案件详情:
2018年5月5日,空姐李明珠从昆明飞到郑州,当晚在与航空公司签约的宾馆换装洗浴后,夜里11点50多分出门乘坐滴滴。买的6日1时37分从郑州到济南的卧铺,要回老家参加亲戚的婚礼。
2018年5月5日晚11时许,李明珠给同在一家航空公司做空姐,且住在一起的室友发微信称,“(司机)是个变态,说我长得特别美,特别想亲我一口。”
在两人聊天中,室友还提醒她,让她假装给“老公”打电话,希望提醒司机能知难而退、尽快收手,实在不行想办法下车。过了一段时间后,室友不放心,再次拨打她的电话,却听见电话那端,李明珠一连说了三句“没事了、没事了、没事了”,然后电话被挂断了。
2018年5月7日上午,李明珠家人打电话给航空公司,公司这边回复说孩子5日夜里从驻勤酒店走了,家里人赶紧开车从济南来郑州,上午10点走,下午4点多到航空港,然后去航空港公安分局报案。
2018年5月8日,警方结合网约车主刘振华于5月6日0时2分许退出滴滴打车app,并注销滴滴打车软件等行为,初步确定刘振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因案情重大,郑州警方立即调集刑侦、技侦、网安和航空港区公安分局等多警种多部门精干警力成立“5.7命案”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
扩展资料
空姐遇害案滴滴司机父亲提起上诉 不满一审判赔62
2019年年2月,备受关注的“郑州空姐搭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一审判决已出。根据宣判结果,被告人刘振华的父母刘某军、宋某需赔偿原告李某某、董某(被害人父母)各项损失62.6万余元。
4日,中新网记者从刘某军代理律师处获悉,刘某军认为该赔偿金额认定的安置房继承情况与事实不符,并已在4日上午向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媒体报道,2019年2月18日,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原告李某某、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继承刘振华遗产的被告刘某军、宋某某赔偿损失共计77.59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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