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是否是一种梦想?会实现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中国大陆的就业市场中,劳动用工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违法现象。
这一现象涉嫌就业歧视,有违就业公平,必须坚决铲除。同工同酬非但不是广大劳动者的梦想,相反,它是中国现行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劳动者的法律权利。如果这一现象长期存在,我们的劳动力市场可能会产生用人的逆向淘汰。
引起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在劳动法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违法不究’等原因造成的,也有劳动法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实现同工同酬取决于劳动者维权的意识、维权能力等方面。另外,社会还必须在以下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要克服重‘用人’,轻‘用工’。同工同酬的重点应该落在‘同工’上,而不能过分强调‘用人’上。强调‘用人’涉嫌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不能以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为借口去逃避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要摒弃‘临时工’、‘非正式工’等历史称谓。有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在中国大陆的劳动力市场中是非常严重,这既有历史上国有企业存在‘临时工’的因素,又有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错误理解的因素。因为自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后,劳动用工的方式就不认可‘临时工’这种用工方式了。更没有‘正式职工’与‘非正式职工’的区分了。
最后,要落实好劳动法律用工制度。目前我国的劳动用工有: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以及劳务用工等。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的不同只是他们的用人单位主体不同,用工主体都是同一个。不能因劳动合同主体不同而导致工资待遇的不同。
另外,要防止薪酬福利化,即将工资等薪酬压得非常低,而福利则非常高,变相损害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用工的种类的区别只能体现在社会福利方面的差别,即缴纳社会保险的主体和种类上。但在工资等劳动报酬方面,法律和劳动法律规定要‘同工同酬’的。
黄星永律师还有提醒的是,同工同酬的法理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同一个用人单位的同一个劳动岗位上,其劳动收入结构和劳动考评机制理应是相同的。否则,就会存在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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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确实是一个梦,并且是一个短期内实现不了的梦。
同工同酬为什么会引发那么大的争议,因为有太多的人被这个给坑啦。在我国很多企业特别是大型国企,劳务派遣被广泛地运用,在工作的时候,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活要一起做,甚至大多时候派遣人员承担的工作量会更多;而在发放工资福利的时候,不好意思正式人员和非正式人员是不一样的,正式人员的工资远高于非正式人员,很多福利都是直接往正式人员卡里打钱,派遣人员都不知道;至于升迁,正式人员是普通难度,派遣人员是地狱难度,甚至很多企业已经将派遣人员最后的上升通道堵死,要求重要岗位必须是正式人员。
虽然国家在2014年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要求必须要同工同酬,但在具体的落实上,企业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将正式人员与派遣人员区别定岗,甚至将派遣人员统一转外包的方式来规避。而且同工同酬针对的只是工资,对于奖金福利并没有明确要一样。
目前我国职工相对于企业还是属于弱势群体,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但花钱,还要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而且工作也会丢了,因此遇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大多数人员只能忍气吞声。
同工同酬还只是一个梦,但我们不能活在梦中,短期内这个问题是没办法得到政府的统一解决的,只能够靠自己的努力摆脱劳务派遣身份,为自己编织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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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会实现,只能是一种渴望和追求,可望不可及,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也同样没有绝对的同工同酬。
同样的工作,同样的起点,也许还没有你做的好,或者大家共同认为你干的好,在关键的时候,其他人可以提拔,而你不能……就是这么现实。这就是赤裸裸的社会现实。因为他爹是“李刚”,他爹是局长、他爹是什么长之类,厉害了他的爹……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这是百度给出的同工同酬的条件。这些条件在单位车间得到的报酬基本是一致的,但是正式工有年龄工资,年龄越长,工资级别越高,这是临时工所不具备的。俺说的是民企和外企,至于演员和替身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进过国营单位,具体不清楚啊!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其实你想的也是我所愿望的,同工同酬这个词汇是许多人向往又想实行的,毕竟,在很多单位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做的工作并不比正式员工少,但收入和待遇确实天差地别,同工同酬这个话题也存在时间不短了,但就是执行不了,并不是说政策难落实,因为现实的人员机制还没走到那一步,毕竟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但我认为,在未来五到十年,这件事肯定会落实的,因为这是趋势,虽然不可能解决成为编制内,但收入和待遇也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缩小差距,最终成为一刀切的政府雇员,但公务员这个待遇就不要想了,这部分人是国家的,也是不可改变的,所以,努力加坚持就会等来最希望的那一天。
可以实现,需要立法的公正公平,用工制度的合理建立,不要把人分为三流九等,社会各界人人都需要互相尊重,缩小行业收入差别,提高消费水平,高消费促进高生产,不要把钱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全民高消费促进高生产,全面提高全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依法依规过去实现了!现成了梦想!
小偏企图否定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吗???
同工同酬,在我感觉里只是一种向往!或者是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曾经一个国营工厂,这厂里就有四种性质的职工:国家人员、长期合同工、季节合同工、集资工。集资工干的活最苦最脏,但工资最少。且前三种有退休工资,最后一种没有!曾经一个乡村小学校,这学校有四种性质的老师:国家教师、民办教师、合同教师、代课教师。代课教师最辛苦,常语数包班的!工资是国家教师的三分之一!且没任何保障!更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个代课教师能教小学语数外和初中数理化!而有一个国家教师只能教一二年级的!据说银行和邮局医院都有ABC三类性质的职工!且都是按人员性质取酬的!所以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只是理想而意!
同工同酬是最基本的人权,这是最简单而且最容易的,没有什么复杂的,却被人为的分为三六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