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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法院宣判了吗?

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法院宣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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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法院宣判了吗?

12月11日,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11日下午,许女士代理律师钟兰安介绍说,庭审中,双方各持己见,对方并未表示歉意。法院已审理完毕,将择期宣判。

许女士的起诉书显示,2019年6月6日,《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发布。在这次招聘中,许女士报考卞庄语文教师岗位并服从调剂。笔试、面试后,许女士以总成绩第一名成绩参加体检。

体检中,体检机构工作人员指出孕妇不宜做胸透检查,经人社局和教体局工作人员同意,许女士及其他多名怀孕体检人员均未做胸透,与此同时,许女士提交超声检查报告予以证明(怀孕)。但随后,许女士被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

扩展资料

网友看法:

对于河南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一事,网上言论两极分化,有人支持许女士,有人理解事业单位。有人说:“这与原来所说的大相径庭,还不能体现出侵犯女性的合法权益吗,这不符合社会发展。”有网友认为:“我是领导的话我不会想着去承担这个责任,万一有病呢,延迟体检可就来不及了,我关爱女性但我没权利拿孩子健康去换取舆论认可。”

也有网友把自己身边的事情分享出来:“同样事业编,和我一起公示的人也有这种情况,我们这边的处理办法是延缓体检,等孕妇生产完再补齐体检报告,包括生理期的女性延缓尿检。事业单位招考必须严格遵守招考公告各项规定,这与单位是否人性化无关。”

参考资料来源:

不会这么快的,无论是这起案件的影响还是相关法律的空白,冲突,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我个人认为法院肯定会进行调解,争取让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