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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

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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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

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是由于眼局部或全身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后所引起的一种继发性开角青光眼。

其发病机理尚不清楚,可能与类固醇影响了粘多糖的代谢,使粘多糖积聚于前房角,阻碍房水外流有关。多见于青年人,其临床表现与原发性开角青光眼相似。

但一经停用此药多能自愈。皮质类固醇滴眼2~8周左右可以发生高眼压反应,停药后多可恢复正常,少数病人恢复迅速,但大多数恢复缓慢,需经数周或数月,约20%可出现青光眼性视野改变。

皮质类固醇所引起的高眼压反应与遗传有关。有开角青光眼家族史,糖尿病,高度近视者发生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的比例较高。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强的松龙眼局部应用较易引起眼压升高,而可的松则较少发生。全身用药对眼压影响较少。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临床表现:

①多无自觉症状,少数可有视蒙、虹视、眼胀等;

②眼压升高;

③房角开放;

④可出现青光眼性视乳头凹陷、萎缩及视野缺损。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诊断依据:

①有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的病史,特别是眼局部使用者;

②眼压升高;

③眼压升高时房角开放;

④停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后眼压可逐渐恢复正常。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治疗原则:

1.首先是停用皮质类固醇制剂。

2.用药物治疗降低眼压,对眼压难于控制,有进行性视野缺损的年青患者,可考虑手术治疗。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用药原则

1.早期病例以局部滴降眼压药(1~2种)及辅以一些改善血液回流及神经营养的口服药物。滴眼液的品种、浓度及滴眼次数要根据眼压水平、药物的副作用等决定。

2.眼压较高,有视野缺损及视神经损害者,宜联合应用降眼压药及酌情选择改善血液回流、神经营养药物(包括新特药物)。

3.联合用药且在最大药量情况下,眼压仍控制不理想或视野缺损、视神经损害增加者,或定期随防有困难者,宜采用手术治疗。

注:大医精诚,防病于未然,为了普及眼科方面的医学知识,传递科学理念,眼科张健教授定期免费给大家发一些科普类的文章,以方便大家阅读,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欢迎您分享与转载,让更多的人受益和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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