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为什么要和曾志伟离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4年5月15日曾志伟与王美华离婚近30年后,两人首度偕同女儿曾宝仪,在华视《快乐星期天》同台亮相,曾志伟当天有些激动,他说:“把保留许久的第一次献给小燕姐。”宝妈则以“君子报仇,三十年不晚”形容当时的心情。对于父母三十年后,在公开场合的相聚,曾宝仪感叹道:“我相信生我时,爸妈是相爱的。 人生总是多变化,我们必须坦然面对。“1972年,两人刚结婚的时候曾志伟曾有过”要生一个足球队的孩子“的想法,而18岁的王美华婚后也不再从事原来发展很好的歌手职业,而是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但曾经的幸福夫妻,因为工作上的隔膜,加上曾志伟那时候总认为”家总要回的,但外面也是要去的,朋友也是要交的“,甚至新婚阶段都三天不回家,而和朋友在一起喝酒,两人最终走到了婚姻的尽头。 在王美华的回忆里,曾志伟当时在娱乐圈还属于初入行的新人,是个挑重任的龙虎武师,虽然家庭比较富裕,曾志伟却一心要靠自己,决不愿被人看成是等人伺候的二世祖,因此他比别人更努力,拼到结婚当晚都要开工。 2004年5月在接受“康熙来了”采访时,曾志伟透露第一次婚姻的时候,他确实非常不懂得顾家,而且经常还会和女演员传绯闻,后来还有女星打电话给王美华示威,王美华事后回忆“印象里,结婚三年,他除了逢年过节、爷爷、奶奶生日,或是太婆生日会回家外,其他日子只会偶尔回来换一件衣服。我见他的次数用一只手数都还有剩,想自己不过才是一个20岁的女孩子,就得承受起嫁入豪门的压力。我似乎是一变成曾太太,就开始无尽的寂寞。”王美华的感叹,30年后曾志伟也有过后悔,只是这一切的后悔都无法改变当年的悲剧。当王美华还在婚姻的“泥塘”中挣扎时,曾宝仪和妹妹便与爷爷、奶奶住在一起3年,没有女儿陪伴的王美华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婚,那时她的口袋里只有500港币,却必须重新开始人生。 对于这段婚姻,8月9日王美华在接受湖南卫视背后故事采访时称:“当年我们都太年轻,别人还在赚钱,我们已经是孩子的爸爸妈妈了。现在我发现,原来很多话做夫妻时不能说,但现在做家人时就可以说了。曾先生让我学会了什么叫‘放下’,没有他,就没有我的现在。所以,我从没后悔嫁给他。”(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