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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结婚5次女子告如东民政局胜诉,那么她还能再结婚吗?

被结婚5次女子告如东民政局胜诉,那么她还能再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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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结婚5次女子告如东民政局胜诉,那么她还能再结婚吗?

可以结婚了。8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3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河南驻马店“被结婚”五次女子尚某诉江苏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的案件,如东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记为婚姻一方,婚姻登记重大、明显违法,系无效行政行为。

且尚女士的“婚史”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该无效行为对尚女士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持续侵害,尚某向如东民政局申请撤销,如东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该错误信息的存在,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扩展资料

“被结婚”五次的女子

2019年12月10日,河南驻马店的尚某与男友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尚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以“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其本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要求包括如东县民政局在内的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其相关的婚姻登记信息。如东县民政局答复称,县民政局没有撤销权限,拒绝了原告的申请。

尚某诉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其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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