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产前检查是每一位妊娠期间的女性都应遵守的基本要求,定期做产检,不仅是对自身的负责,更是对胎儿的负责,但是产前检查是有时间规定的,并不是检查的次数越多越好,很多怀孕的女性不知道产前检查时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1、10周左右第一次检查。此时去医院做产前检查通常都会给产妇建立档案,档案内记录以后每次产检的结果,供日后参考。检査项目涵盖了血、尿、体重、血压的测量、超声检査。
2、13至16周唐氏筛查。
第二次产检后,测量体重、宫高、血压、验尿、量腹围、听胎心就成了以后每次必查的项目。
3、17至20周基本检查。
17-20周主要做一些基本检查,有的准妈妈在此阶段开始出现腿抽筋等症状,此时应及时补充钙铁等元素。
4、21至24周,妊娠糖尿病筛查。妊娠糖尿病筛查就是我们所说的糖筛,产检前应空腹。
5、25至28周,乙型肝炎、梅毒的检查。
6、29至32周,第六次产检进行下肢水肿、子痫前症的检查。
7、33至35周, B超检查,对胎儿体重做出评估。
8、孕妇自36周开始进入孕晚期,此时需每周去医院做一次检查,医护人员每次都会对胎儿进行监测。
9、40至42周的产检,包括胎位、胎头、评估生产方式等为宝宝的出生做相应的准备。
根据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制定的指南要求,推荐无妊娠合并症者,妊娠10周进行首次产检并登记信息后,孕期需7次规范化产检,分别是16、18~20、28、34、36、38、41周,既往未生育过者,还应在25、31、40周分别增加1次,共计10次。
低危孕妇产前检查的次数,整个孕期7~8次较为合理,高危孕妇检查次数增多,具体情况按照病情不同个体差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