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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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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作文

高二的作文(集锦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二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还没做好思想准备,随着九月的一声号角,背起行囊,虽然行囊里装着高一一年来少得可怜的收获,匆匆的又叩响了高二的大门。

高二的我,并不单纯的满足于写记叙文,开始喜欢写一些诸如反映内心的文章,对任何事情都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恨不得全世界都将它作为真理,用爸爸的话说:“这么小,就开始愤世嫉俗了?”也许,真的,可能受到现在的一些报刊的影响,生活在校园中的我,喜欢以一个学生幼稚的眼光去观察社会,凭自己一点点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去“剖析”一些社会现象。记得白岩松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渴望年老”,他并不是希望在年龄上的老去,而是希望一种人生阅历的丰富和心理的成熟;而我则不然,当我真的“老去”成为一个社会人之后,可能变得和现在社会上的人一样,对一些年轻的时候曾经忿忿不平的现象见怪不怪,司空见惯了。进入社会,可能就会沉淀昨日的激情,多的只是浮躁,少了曾经在校园中那种宁静的一尘不染的心态,因为校园中的我们把这个世界想的近乎完美,甚至苛刻。想象它永远都是阳光灿烂的,人们之间都是坦诚相待的,而事实上他们或为名,或为利,无时无刻不和我们的想象发生着冲突,所以我们就要写一些文字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校园里多了一个学生,社会中就多了一个愤世嫉俗的家伙。这就是我得出的结论。

高二的我,总是与父母相处的不太和谐,总是认为我和他们之间有代沟,总是认为他们不理解我,有时与他们发生争执,明明错的是我,可是习惯于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呵护,每次真的很想对他们说一声“对不起”,可话到嘴边,又总是显得那么难以启齿,狠狠心,依然我行我素。高二的我,习惯饭来伸手的日子。每天早晨,由于起得迟,动作又慢,几乎早餐都是妈妈端到嘴边的。这个星期五稍微起早一些,就在自己拿碗盛饭的时候,忽然间僵持在那里,对在这样一个时间里完成一个很熟悉的动作感到非常的陌生。

高二的我,对事情的看法变化很快,很可能一觉醒来又是一个新的观点。记得上学期还是对王朔不屑一顾甚至咬牙切齿,今天的我,对王朔又有了新的看法,我又开始欣赏这个人的风格了。觉得王朔文如其人,总是显得很坦率,有什么说什么,看他的文章就像和一位老朋友谈心一样;虽然他的观点有时不容易让人接受。他不像一些作家,跟你玩深沉,文章看了一半不知所云,王朔的出名就是缘自于他的评论,中国这么大,没见得几个靠批评名人而出名的,王朔之所以能在文坛上掀起一些波澜,就因为他说了别人都不敢说的话,这是人们喜欢或不喜欢他的原因。欣赏王朔是因为他能将一些不易理解的问题,用自己特有的语言风格深入浅出的表述出来。最近,他又写了一篇《数你最思想》,用一种自嘲的口吻将自己定位成“有话不好好说的人”,从而将一些别人习以为常的定论拎出来,引起人们一种更深层次的思考。这种方式,我很喜欢。

高二的我,遇到挫折、委屈的时候,不会像别人一样号啕大哭,我会去听歌。我不会去听抒情伤感的歌曲,而会去选择舞曲风格、震撼力比较强的歌曲,我会静静地流泪,“歌唱完了,泪也流干了,心也就平静了。”

高二的我拥有与同龄人很多很多的不同点,又拥有与同龄人太多太多的相似点,这,就是高二的我。

你偶尔滴落的泪,断了我心中的剑,融了我长久的冰,化作一弯柔情淌向远方。春化悠然丁香,夏作如火酴醾,秋有残叶追风,而我,而我却更爱那红装素裹的冬,我更愿搁浅在这妖娆的美景中。

说到冬季,首先想到的必然是雪,但在我的家乡,雪却是分外的少。所以,给我印象更深的,却是那似雪非雪的雾,冰心的名字,云淡风轻的天,那每一年临终时的钟声,还有,最是那雪花般玲珑剔透的亲情,永远在守岁时,在暖桌前静静地等我。

冬天的雾,总是极冷的。下得又早,我总在清晨第一步踏出门时遇见它们。浓的时候,像踩在云上。当我慢慢地穿过它们,于是心中会腾起小时候久违的穿过迷宫似的心情,那样兴奋与甜蜜。淡的时候,还看得见天空中尚有冰盘斜挂,这时候我总会眯着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月亮的轮廓,她有时饱满凌亮,有时青锋三尺斜卧于天。我看着月亮,而月亮也在看着你。

所有的作家的笔名里,我更偏爱冰心。“冰心”,多玲珑的名,一片冰心在玉壶。人说冬天总是寒冷孤寂,而我言冬日却是剔透的代称。古人说,圣人的心有七窍,玲珑剔透。而我也能从眼前的剔透,望穿冬天的晶莹。

冬天的天空,有时会让人感到压抑,但更多的时候,至少在我仰望时,它能还我一个碧蓝的笑脸。有时,会从很远的地方刮来风,风卷旗,暮云低,风把枯瘦的树枝吹得摇晃,一个个像笑弯了腰,对着行人礼貌的行礼。跺跺脚,搓搓手,向手心呵出一团白气,白气沉下肩膀,膝盖,一直盘旋到脚边还久久不愿散去,于是便和着调皮的风儿、空气中干冷的味道,一起飞到远方。而风儿啊,你可知道,其实我也期望着,那比风更远的远方。

很快,便是除夕。从很久以前开始,每年的最后那一个夜晚,在我的心里总是热闹而又令人期待的。那时我们总焦急地盼望着钟声,尽管那钟一定离我很远很远,我只能通过电子的转接来听到它的问候,但尽管这样,我依然满足于它穿越千年、跨越万里的点点滴滴,而我也会收藏珍惜。

桌上的年夜饭,还冒着热气,人们围坐在桌旁,脸上都漾着笑意,从来没有人会在这时提起严肃的话题。其实还能怎么样呢?就算不言不语,一碗汤,一粒米,都是嚼不开、化不开浓浓的亲情。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红色的碗面,黑木的筷子,几十双的鞋,挤满的沙发,大人们打着麻将时而大笑出声,麻将乒乓碰撞。雾,又开始下了,呵出一团白气在手心。但是,月亮又露出脸庞来了,所以我依然相信,今后,明年、后年,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能温暖地团聚。

春天总有桃花守护,夏天尚有骄阳温暖,秋天总会被诗人们细细触摸,而冬天,它有傲骨的寒梅,有苍劲的松柏,却鲜有人眷恋。人们透过它的历练看见了梅花,松柏,却不知是它执着地用令人心生厌烦的寒冷,点缀了梅花的高洁,松柏的坚韧,用它雪白的睫毛遮盖一切污浊,只待有朝一日,春天的阳光将它融化成清水,流走时,也能带走那些残渣。

冬天,令人眷恋的冬天,你是佳人,亦是知己。我能在你的怀里感受到阳光和温暖,我愿把我的祝福,送进你融化的柔情!

很喜欢朋友住的那个很幽静的村庄。它坐落在小城的北边,那里有很多的山,山上有很多很多的树。

浓郁的林木就那么蔓延式的生长着,把整个的村子都围在林子里了。于是整个村子显得分外的静,分外的幽。

夏日里,我是很喜欢去那里的,因为那里没有热浪,有的是树里阴凉的风,拂在人的身上,像母亲抚慰孩子的手,柔柔的,清清的,真是一种享受。

朋友是个开朗的人,很喜欢喝酒。每次我去他那里的时候,他都异常的高兴,因为我们很能聊的来,还因为我在的时候,他的妻子才让他喝酒。

我们两个总在夕阳西下,倦鸟返巢的时候,坐在他家的院子里,一个木制的小桌,上面是他妻子为我们准备的几样小菜,于是我们就开始在那样的景色里饮起酒来。

他的酒量是好的,正如他豪放的性格,而我只有陪着一口一口的小小的喝。因为我的心思早已不在酒里了,我的眼里尽是那夕阳下的美景。

群山在斜阳里,像极了坐禅的智者,他们不动声色的收尽了这许多的美好。任那阳光在它们身上涂抹着,微红,淡黄,深黄,或者是别的什么色彩。

整个村子开始热闹起来,那三三两两的农人从地里回来了,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相互打趣着。鸡也在追逐里返回家去了,狗开始汪汪的叫起来,高一声低一声的,错落有致。

袅袅的炊烟,在这里那里一柱一柱的腾起来,被夕阳染上了或红或黄的色彩,把整个村子点缀的无比的诗意。

还是最喜欢夕阳下的树了。它们拥挤的生长着,或粗或细,或高或矮,或疏或密,枝与枝交错在一起,叶与叶相互依偎,那般的层次分明,那般的紧密相连。被夕阳懒懒的照着,身上像镀上了一层金。在风里,那些金子沙沙的响着,极为动听,极是迷人。

树上的蝉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只有那雀儿,在金色的树里,跳跃着,嬉闹着,争吵着,时而起时而落,很是写意。真想也像那鸟一样,在上面,翻滚跳跃,在枝桠与光影里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傍晚。

树们也许见惯了这样的景色,它们在习习的风里,相互的拉扯,相互的推送着,在那一瞬间错开的空间里,那阳光就落在了地上,黄黄的,亮亮的,这里一点,那里一块,像是老人脸上的斑,写尽了光阴的故事。

我们的酒意在推杯换盏里开始浓了,我们开始高声的谈论着,他喜欢拍着手说他高兴的事。我看着树影里的他,犹如古人,在这浩淼的天地里,拍手赞颂着时光的美好。我于是举杯,虽然我已是不胜酒力了,我还是要敬他的,因为这个世界里,知道时光的美好是件不易的事,很多人在虚掷着光阴。

将要醉了吧!我看见西天里的落日就要被那群山吞没了,那还没有挥洒完的色彩,依旧在天里做着最后的执著,装点着黄昏的美好。

真希望可以永远看到这样的景色,真希望把这样的景色永远的定格,可我知道这是不合乎自然循环定则的,因为有日落就会有日起,因为这个世界里还有很多很多的景色,我们还可以看日出,观海潮,听风,看雨或是那些未曾言说美景。

自然用有那么多的美好景色,来装点我们的生活,我们怎能辜负了自然赋予我们的智慧,而虚度光阴呢?

也许人生的美好就是把自然里的美景溶入到生活里,用一颗观赏的心来生活的吧!

夕阳终于把最后的色彩用尽,夜色开始蔓延开来。

当凛冽的寒风吹拂我的脸庞,朦胧的睡意缠绕着全身是。我失去了我最重要的亲人——奶奶。

只记得人们慌忙的筹备着奶奶的葬礼,哭泣声,争论声交织成一片。我的头脑已经麻木伴随着悲痛的冰冷蔓延到全身。当我真正站在奶奶的灵柩前,眼泪总是止不住的往下流,我多想陪她说说话,可是她却冰冷的躺在灵柩里,一动不动,她会冷吗?

3岁那年,父母因为忙于生计把年幼的我扔给了奶奶。奶奶是当时我唯一的依靠。奶奶为了让我学会走路,把我牵到一旁立在地上,自己到另一旁张开双手:“孩子,快走过来”,我咿呀着左一步右一步朝奶奶的怀抱走去,虽然时常因为跌倒,但是奶奶总是不厌其烦。直到我真正学会了,她才高兴的朝忙碌了一天的爸妈说:“我的孙女会走了。快看!”我想她那是的表情一定是笑容满面,由心的高兴。这都是后来奶奶告诉我的。可是……现在她再也不能向我讲述了。她还是冰冷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7岁那年。父母在外地打工,晚上也不能回家。我一个人躺在冰冷的被窝里蜷缩成一坨。灯也不敢关的睡觉。大半夜被噩梦惊醒,我再也不能睡着了,又冷又害怕我爬下楼梯边走边哭泣,楼下的奶奶听到了我的动静打开了灯,把我抱在她的床上盖好被子像哄小孩一样拍着我的后背说到:“别怕别怕,奶奶陪着你”于是他开始跟我讲他们小时候的事,村里有趣的事。唱起他们那个年代的歌还教我唱。我早已停止了哭泣,并绕有兴趣的唱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奶奶都睡着了。一直到听到鸡鸣声……一声不想起……两声也不想起床……多希望就这样一直下去。

10岁那年。因为生活在农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土地。那是正是盛夏季节,虫鸣声,牛蛙声在田野里回荡。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地里的工作,奶奶想多给他们分担一点,不想成为他们的负担,于是自己跑到田地里却不小心摔了腿,最后落的往后的岁月里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其实她还是为了我们,每次父母跟她吵架说她偏心时我多想拿这件事来说。可是他们总说大人的事小孩不要插嘴。现在她就躺在这里,不会说话,不能流泪…

因为学习的原因我甚至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就在一个星期前,我去看奶奶,她躺在床上,面色苍白,皱纹爬满她的脸,奶奶又瘦了,整张脸除了骨头就是皮,我鼻子一酸眼泪正要往下流但是我忍住了我不想让奶奶看到,奶奶开始拉起我的手,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奶奶可能活不了多久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尽力的去读如果实在考不了学校就算了,不要想不开…身上的钱够用吗?不够奶奶给你”我的眼泪终于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抱着奶奶,抽泣着说“不要这样说,奶奶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就这样。她还是躺在了这黑色的棺木里…

就是刚刚,姨婆对我说“孩子,今天开始你就没有奶奶了”我埋下头默默哭泣。“你奶奶生前经常跟我说她有个乖孙女,又勤快,又不到处乱跑,没事就在家做作业”我痛哭流涕。奶奶,你回来好吗?

生命是条永不枯竭的河,感谢奶奶,遇见她是我最大的幸运,我不知道生命有多漫长。但是有你,有我,我就会坚强而辉煌的走下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年越来越没有年的味道了,所以时常在记忆中回味,当时的年岁也已记得模糊,但是对新年的渴望却是依旧清晰。

颤抖的被窝里透出兴奋,因为母亲已经把新做的鞋子放在了枕头旁边,那不是商店里买的皮鞋,而是母亲亲手纳的千层底。象牙色的滚边,枣红色的条绒布鞋面,就连穿鞋带的气眼也是才用小锤子砸上去的。我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偷偷的瞄一眼枕头边的鞋子,用手指怯生生的感觉条绒面的绒滑,想着明天就能穿上它过新年,真是抑制不住的兴奋。虽然新纳的鞋底穿起来生硬,走起路来也有些咯脚,但丝毫不能掩饰我的喜悦。新衣新裤是成套的天蓝色,也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月牙式的衣领,胸前有粉色的蕾丝滚边,匀称的褶皱,最爱的是前襟上母亲的刺绣,是我叫不上名字的花草,似菊花,又太过蜿蜒,金色的丝线就那样婀娜多姿的活跃在衣服上。

据说“起五更”时大人叫小孩子起床是不能像平时那样大声的喊出来的,母亲便轻俯在耳边,柔声的轻呼我的乳名,我便一咕噜的爬起来,在母亲的帮助下穿上新衣,新裤,新鞋,远处已经有高高低低的鞭炮声传来。我已经穿戴完毕,怀疑的望着忙着包饺子的母亲:“现在就是过年吗?”然后,可想而知,全家人都哄堂大笑起来,母亲边笑边擦拭着眼泪(笑出来的),对我说:“是的,是过年了!”,我便高兴的跑出家门。

大门口已经架起了一堆柴火,哥哥用火柴点燃了柴火中间的废纸,很快柴火就被点燃了,噼里啪啦的的火苗像小蛇一样的向上窜起。“干嘛生火啊?”我疑惑的问哥哥,哥哥不屑一顾的说:“傻妞!这叫‘旺火’,就是让新的一年红红火火的意思。”我撇撇嘴,心想,我才不管什么“旺火”不"旺火"呢,哥哥手里扯起的长长地鞭炮才是最有趣的。屋里传来母亲的高喊:“可以放炮了!”,我一听到就马上催促说:“哥,快!可以放炮了!可以放炮了!”。鞭炮已经被高高的挑起,哥哥用香头点着了引线,顷刻间噼里啪啦的响起来。我也学着哥的样子,拿了一柱香,伸到旺火堆里点燃,等着放外公从外地捎回来的小烟花,那是一个漂亮的小公鸡模样,放起来不带声响,那小公鸡会在地上疾跑,形成金色的圈圈,好看极了!

拜年是最繁琐的,但是能得到“压岁钱”确实让人雀跃。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爷爷奶奶叔叔大婶,一路叫下来,收获是颇丰的:一角、两角、居然还有五角的呢!算下来总也有个十块八块的。不过,这些大钱是要上缴给母亲的,换回来的一分两分的硬币才是属于自己的零用钱。

过年时到村子里逛一圈还会有意外的收获。平日里相处不错的邻里会送些糖果和核桃给我们。我是最喜欢核桃的,因为可以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捕核桃”。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就是在地上挖一个方方正正的坑,大概有一寸的厚度,在平整的坑底再挖个倒“品”字的三个小坑。然后,大家每人出三个核桃,放在一起,由一个人抱着站在两米开外的横线上(不可以越线的哦)向坑里撒核桃。随着核桃呼啦啦的一阵响声,大家一窝蜂的往坑边跑,看看有几个核桃能进到三个小坑里,“品”字小坑里有几个核桃,那么就有几个核桃是属于抛撒者的,就算是赢了几个。个子高大的男孩子总能够满载而归,而像我这样的小姑娘们总是输的一个不剩,然后跑回家拿来核桃再玩。

现在回忆起来这些来,真是太有意思了,就像陈年的佳酿,越品越有味道……

——美术课上

“好,现在有哪位同学想要来描述一下自己的母亲?”

心狠狠的颤动,转身去搜索那记忆的长河,结果,最先找到,映入脑海的竟是那重复上演了3年的离别之景。

初中是段那么短暂的岁月,但是那么多次的离别似乎又让它显得特别漫长。每个周一,当星星还在天空眨着眼睛,每个人都还沉浸在梦乡里的时侯母亲却要起床为我做饭。每次我一睁开眼睛总会看到母亲那慈爱的目光和她极力想隐藏在眼底的那分深深的不舍与心疼。看着那目光我多想就这样陪在她身边一辈子,永不离开她。可我不能,因为在那双眼睛里我还看到了期盼,梦想与希望。

吃过早饭我就要走了,母亲帮我把书包提到门口,然后轻轻的叹一口气,背过脸,将书包塞到我手里。低声对我说,‘’走吧‘’,那一刻,心里的五味瓶是真的打翻了,酸甜苦辣全都荡漾在心间。一时间,竟说不出是苦,也不知道是甜。

妈妈帮我打开大门的门栓,难过与不舍的情绪充斥在天地间。但是我不想让妈妈心伤。于是,我走上前,抱住妈妈的脖子,狠狠的在她脸上啄了一口然后看着她,满足爱大声的笑着。‘’装样儿‘’,每当这时,她总是娇羞又幸福的对我说。‘’行了,快走吧,别迟到了。‘’她打开大门,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级又一级漫长的台阶和一条宽阔的大路。她轻轻推一推我那动作像是让我快走又像极了让我留下。心里的酸楚,难过,不舍全都压抑在头,最终在我和妈妈的梦想面前化作一次全神贯注的注视,一个轻轻的转身,然后慢慢的走下那漫长的台阶一级又一级,一阶又一阶。

难过压抑着身心,不舍充斥在天地间。

但是娇羞才不是我的风格,感情是用来发泄的,爱就要大声说出来。‘’妈,我爱你‘’,我站在台阶下大声的对妈妈喊。然后高兴的看着她,‘’样,行了别胡闹了快走把。‘’妈妈大声的笑着,心理的幸福全都洋溢在脸上,快乐的像个孩子一样。我知道妈妈此刻定是幸福的。我就那样满足的望着她,对她说,‘’不我就爱闹你,而且我还要闹你一辈字‘’。然后想个恶作剧成功的顽童,蹦跳着走上了那条大路走向背离家的方向,越走越远。

每走几步我就会回头望望妈妈,而她却总是挥手示意我远行。她就那样站着呆呆的望着我,晨风吹动着她的发丝,让她的头发变得零乱不堪,她却全然不顾,只是将全身的'精力,气力都集中在那目光里,然后将那光牢牢的锁在我身上,恨不能每时每刻都看到我,生怕我磕着碰着,妈妈就那样站着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高贵的身姿,有的仅仅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满满的爱,而这爱却可以包容大海。

路走的远些了,我便再也不敢回头了,我怕妈妈看见我那满面的泪花,直到经过一个转角我才赶偷偷望一望妈妈但却每次都望见她正费力的抬着脚极力的张望。但最终我还是从她的视线里消失了,她再也看不见我,只好轻叹一口气,转身回屋。那个背影是那么凄苦,孤独。我多想上前呼唤她,抱住他,让她重新绽放嘴角灿烂的微笑。但我不敢我怕一旦回去,便再也没有勇气走出家门口。

泪自眼角滑落,载着晨风的悲凉落向大地。

离别总是伤感,可我选择让妈妈在欢笑中离别,我宁愿掩藏掉内心的难过与不舍,用欢笑代替离别,让妈妈记住我最欢乐的容颜。

日复一日的夜晚,日复一日案台上冒着徐徐青烟的药炉,药柜里整齐摆放的各种中药,在烟雾朦胧中弯腰劳动的身影……

这便是我的母亲,五一假期来临,在别的妈妈们早已放松下来陪孩子快乐玩耍时,我的母亲便是为他们的快乐坚守在一线的劳动者之一。我靠在门边上看着母亲,白日的劳作已经够辛苦了,可是待到夜深人静之时还要为了病人们第二天的治疗做准备,父亲是个西医不知道怎么熬药,看着母亲豆大的汗珠落在烟雾中我于心不忍,上前说:“妈,你把方子给我,我帮您吧。

母亲看着我起先是不同意的,可是我一再坚持母亲也就许了,我尽量多地从母亲手里多拽了几张方子,第一张上写着“麻黄三两,去节,芍药三两,五味子半升,干姜三两,炙甘草三两,细辛三两,桂枝三两,去皮”从小看母亲治病,药材大体认得清楚,我准备了一个小秤,把方子上的中药一把把抓好,放到秤上量好,桂枝的分量特别大,往往五六枝就够三两,为了准确的把控好量,我把一支一分为二,在一次次的加加减减中把分量稳下来。

中药的煎煮方法很重要,只有掌握正确的煎煮方法才能充分的发挥药效。不正确的煎煮方法会使药效大打折扣,疗效甚微,起不到中药该有的药效。

我先用冷水浸泡药材50~60分钟,如果是花、叶子、草之类质地稀疏、松软的药物可浸泡50分钟,如果是根、茎、种子、皮等质地比较坚硬的药物需浸泡60分钟左右。充分的浸泡,可使药物中的有效成分快速溶入水中。麻黄,五味子,桂皮都是质地坚硬的药材要泡60分钟,芍药,炙甘草,细辛却是质地松软的药材,过长的浸泡会让药材的药效提前释放达不到最大的医疗效果,所以需要分开过水浸泡。

在这期间便可以去抓另一个方子的药材,也开始浸泡。待到过水完成后药材便可以去熬制了,当我准备打开灌装机里的煎熬炉时妈妈叫住了我:“用煎药锅熬,煎药锅导热较慢,受热较均匀,保温效果较好。不能用金属器具,因为金属器具容易把水熬干,金属可能会与药物中的成分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毒素,对病人身体不好。”妈妈一边说一边端来了煎药锅。

我顿时很感动妈妈的敬业,要知道灌装机是流水线生产中药,只要把药放进去就不用再管了,可是妈妈竟然如此地尽心尽力,就算已经晚上还是用煎药锅手工煎药。可是我仅仅冒了一点学习上的困难就想偷懒退缩。

我把药材放进煎药锅紫砂,锅沿上反射着白日光灯的光晕,水倒入锅时也投出洁白的光泽,水没过药一厘米时我关掉了水,打开了煎药锅的开关,转身去接另一壶。

大约30分钟后头熬好了,我取出药汁,开始二煎,就是第二次煎药,这期间的工程都是妈妈来做,因为我控制不好火候,也做不到像妈妈一样搅拌药材三十多分钟。

看着妈妈在水汽若隐若现的几缕银发,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终于,妈妈熬好了药,可以睡觉了,我却早已经在病床上睡着了。

我的天使妈妈,您虽然不能时时刻刻陪在我的身边,让我时时刻刻感受到家人在身边的温暖,但,您为我的生活坚强地撑起了一片天!我从您的身上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天使美德!

今晨起得很早,想去早市买些菜蔬,随手关门的时候,竟在门楣上方发现了一束系着红绳的艾草,哦,我恍然想到,又是一个粽叶飘香的端午来了。也不知是哪位善意的友邻,给我在门前挂了驱邪的艾草,满心的感激又不知和谁道谢。

细细想来,中国的每个传统节日都充满了厚重的人情味,互赠礼物,互表心意,已成为每个节日的潜则,这些叫人心生温暖的小举动,串连起了国人传统美德的延续,礼仪之邦的盛名也远播海外,这也是许多外国人神往炎黄文化的所在。

每逢端午节来临,孩童们的手腕上都系着五彩绳,有的胸前还佩着香囊,等端午节过后,便把五彩绳扔进河里,大人们说:“这样做可以驱避邪气,带走百病,让人健康好运。”这样的说法虽有些迷信,但也是节日的一种习俗特色,把节日氛围营造得更加浓烈。端午节的清早,家家户户的门楣上,都插上了碧绿的艾草,忘了插艾草的人家,总有好心的邻居给插上,这时,悠长悠长的巷子里飘起了浓浓的粽香。

东北的粽子不像南方那般精致。我小的时候,包粽子的材料也只有江米和黄米两种,条件好的用江米,而农村用的基本都是黄米,粽子包的虽然简单,但蘸着甜甜的白糖,吃起来还是口齿留香,余味难忘。如今,粽子已经是中国传统美食的经典,大江南北,口味繁多的粽子,诱惑着我们的味蕾,但是却再也吃不出儿时的心情和味道了。

关于端午节的传说有很多种,我只记得其中的一二。《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屈原,是春秋时期楚怀王的大臣。他倡导举贤授能,富国强兵,力主联齐抗秦,遭到贵族子兰等人的强烈反对,屈原遭馋去职,被赶出都城,流放到沅、湘流域。在流放中,他写下了忧国忧民的《离骚》、《天问》、《九歌》等不朽诗篇,独具风貌,影响深远。公元前278年,秦军攻破楚国京都。屈原眼看自己的祖国被侵略,心如刀割,他抱着忠于故国的玉碎之心,于五月五日,在写下了绝笔作《怀沙》之后,抱石投汨罗江身死,实现了“士当以死报国”的未了夙愿。后人“惜而哀之,世论其辞,以相传焉”,因此,纪念屈原之说影响最为深远。

另一传说是纪念春秋时期的伍子胥。伍子胥乃楚国人,父兄均为楚王所杀,后来子胥助吴伐楚,五战而破楚都,楚平王虽死,子胥掘墓鞭尸三百,终报父兄之仇。吴王阖庐死后,子胥佐夫差百战百胜,吴国攻越大胜,越王勾践请和,夫差许之。子胥建议,彻底灭越,吴王不听,后吴国大宰,受越王贿赂陷害子胥,夫差听谗言,赐剑与子胥以此死。子胥本为忠良,视死如归,死前对人说:“我死后,将我眼挖出悬于吴京之门,以看越国灭吴,”便自刎而死。夫差听说大怒,令取子胥之身装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因此,民间便有了端午节为纪念伍子胥之日的传说。

无论是哪一种传说,其实都是在讴歌一种气节,纪念一种品格,自古以来中国人崇敬“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忠诚报国”,有民族气节的名士和英雄,所以每个节日都有一个或悲壮,或美丽的传说故事,让我们在美好的节日里,既能享用美食,又能经历一次人性品格的陶冶和升华,这也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妙处所在吧。

在这粽子飘香,艾草青青的夏日,在我们品尝美味与家人团聚的时刻,让我们向那些浮沉在历史星河中的英灵们,敬上一盏淡淡的雄黄酒,奉上一枚甜甜的糯米粽,他们那些美好的传说故事,似一座丰碑,永远铭刻在世人的心里,正所谓:“国亡身殒今何有,只留离骚在人间。”

在春的记忆中总是在追问自己,五月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季节,是鲜花盛开还是遍地飞沙,年少的自己想到这个问题除了沉默,还是沉默。时光匆匆,眼前的风景遇见,路过,才明白也许这才是自己想要的。喜欢风,也许只是因为风能够让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在这样的季节,带着自己的心,去感受属于季节故事。

睡梦中自己还在奔跑,身边的风景一点点远去,想要转身,却突然被一束阳光惊醒了自己的梦。揉揉自己的眼睛,朦胧中带着心境的清晰,夹杂着刚才梦中的思念,微微睁开眼睛,眼前的风景还是那么熟悉,蓝色格调,白色的记忆,暖暖的日光。起身,掀开自己的被子,淡淡的日温慢慢的传遍了自己的身体,站在地下没一会自己整个身体便适应了。推开门,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色彩,透明的让自己都可以看得见自己的内心。随着自己的影子,站在太阳底下,有阵微微地轻风从身边经过,头顶的发丝顺着风的方向轻轻飘荡,跟着它的方向,随着世界旋转,心境开了,世界也就近了。

整个早晨,阳光很好,风景美妙,心情自然舒畅。吃过午饭便打算午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一阵风吵醒了自己,开着的窗户被吹来吹去,撞在墙壁上作响。掀开被子,整间房子都被灰蒙的色笼罩着。五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就像书中的爱情,太过情绪,太过感性。房间里已经弥漫着阵阵沙尘味,早晨刚刚擦过的桌子,手刚上去,就有了深深地印记,再看看自己的手,上面已经沾满了斑斑污迹,走到窗前,关上窗户,拿起抹布擦起了桌子,擦完,抖了抖抹布,掉落的满满的都是灰尘。

午后,风吹的更加厉害了,整个天空开始笼罩着灰蒙,白色的云彩消失了,留下的除了灰色的云雾,就只有满天的黄沙,前面的方向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前面的风景,远处的山消失了,近处的树也模糊了,好像自己的方向也被遮盖了。小一点的砂石被吹得呼呼作响,走在庭院中,整个人都快要被风吹起来了,没来及拉上衣链,整件衣服被撑了起来,胸口满是风的锤击,短袖紧紧地贴着自己的身体,迎着风,裤子被吹向两边,好像在风中来一段属于自己的情歌,但又怕自己还没来及张口,砂石已经填满了自己的嘴唇。

夜色开始朦胧了,也许是因为风的原因,今天的黑来的特别早,快到十五了,但是天空中没有月亮,也没有一颗星星。坐在房间了,耳边满是风的呼声,它很响,也很猛,整个世界在它的嚎叫下,微微地在颤动,我的心也跟着晃动。门口的门帘,被吹向空中,它离地很远,却离天空很近。透过窗户,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除了黑还是深沉的黑,也不知道怎么的,默默的转过身,只想接着房间了微弱的灯光来温暖自己。

听着风声,盖上自己的被子,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门被吹吱吱作响,想着想着,心想安心便可以入睡。半夜风声又大了,好像屋顶的几块瓦片被风吹挂在地,我也从梦中惊醒了,本想开灯,但这么深的夜,也许黑夜才是最好的选择,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风声,好像从远处来,又从身边离去,很远又好近,但不知怎么的,这风声总让自己的心绪不宁,真的不知道今夜过后,明天的世界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春天的记忆有很多种,但是五月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让记忆留在季节的风景中,我会带着自己的心,去体会自己的心境。

今日,清明。我与妹妹在回家挂青的路上,车子穿梭在窄长蜿蜒的柏油马路上,洁净的马路两边,绿树遮阴,杂草如茵,百花竟绽。看到这光景,我心中的不快被欣喜代替。于是我拿出纸笔,将此美景记述,因为我真不知,如不如此,我那被惊艳的心,会哪般的惋惜,不舍。

不似樱花漫天飞舞般凄美,不似梨花灿烂般绚丽,但却在不经意间惊鸿于心。梧桐花落,可我并不感到悲伤。——题记

车子在一座小院门口停下,我贪婪的呼吸着混着泥土味和花香的空气,微风拂过脸颊,我闭着眼静静的感受着这祥和。缓缓的睁开眼,我看到了满地金黄的油菜花,我嗅到了那一帘刺花散发出的浓郁香味,我听到了扁竹兰在风中摇曳的声响,但我并没有走向他们,而是转向走到没有绿叶与花相映的梧桐。

梧桐花落,并不像樱花梨花那般。樱花梨花落,是一片花瓣一片花瓣的在微风中飘洒,而梧桐不然,而是整朵花连同柄一起,在风中急速旋转而下,仿佛对树没有一丝留恋。花,有的直直的插在绿茵上,成了点缀;有的侧身平躺在柏油路上,像一群贪玩的孩子;有的恰好落到一丛叶子细长的草的中央,从远处看去,仿佛是一株兰蕙;其中有一朵,恰好落到离地最近的树叉上,朝着我调皮的笑;也有的被忽来的一阵急风,吹到附近的蜘蛛网上,孤零零的一朵。

我坐在高一阶的田埂上,看微风拂过,梧桐花落。我想,若樱花飘落时在风中的翻绕,是她飞舞的纤姿,那么梧桐花落时的急速旋转,则是他轻快地舞步;若对着旭日绽放的绚丽,是梨花灿烂的笑颜,那么,迎着冷风开放的梧桐血色,则是他不屈的脸颊。迎着风,不惜脸蛋被吹得皲红,不怕舞步被搅得凌乱,面对挫折,依然笑靥如花。

弯下腰,捻起一朵细细观赏,他血红的茎柄上,细细的插着五片水滴状的花瓣,花瓣中间有几个略带微黄还看得见花粉的血色红蕊。蕊芯的颜色由蕊根到蕊尖逐渐变浅,衬着花瓣的纹路;而花瓣也因着蕊芯的颜色,从柄端到瓣尾逐渐变浅,但却又不能说是变浅,因为他只不过是因为瓣尾的纹路多而血色只有某些纹路有而造成的错觉罢了,总之,我想就算是扎特金在此,也未必能将他精细的纹路布局和颜色变化雕刻得清楚,而他的美,也绝不是我的只言片语可以表现得出的。

不知不觉已临近下午,清明时雨如约姗姗而来。细雨,微风,梧桐,花落,此情此景,让我不禁想起了漱玉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漱玉当时无尽的哀伤与凄凉,我想我是领悟不了了。因为即使如今我面对着的是与她一样的风景,但我却感受不到一丝丝的伤感,那花落时的决绝,让我更多的是忘记了烦恼,和更为迅速的斩断愁绪,我是新时代的梧桐花人。同情同景,故人已逝,昔日如烟,面对美好的未来,我决定和梧桐一起,去迎接满树的桐子。

我坐在梧桐花下的桌上,用我不太懂得写作的笔尖,表达着因被惊鸿而扰乱的心思。我用潦草的字迹在白纸上飞快的记述着这一刻的心情,因为我怕那用来形容他美的词句,在下一秒会被他的没变得无言……

不经意间,看到一只松鼠在密林丛中的梧桐树上跳过,仿佛也拜倒在梧桐花的血色罗裙下,我会心一笑,从桌上拾起我随手拈来的那朵梧桐,把他轻轻放在草丛里,同他的姊妹们一起。】

遇见她是我这一生修来的福分。她很了解我,我却对她一无所知,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什么花,好像我喜欢的就是她喜欢的,但她真正喜欢的,最后埋在时光里,成了永恒的秘密。

第一次看到你时你35岁,半躺在医院的产床上,倚着墙望着我笑,睡在婴儿车上的我,只顾呼呼大睡,并不知道有个人为了我平安来到人间,与上帝厮杀了几个来回。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我跟你回到家中,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会坐了,会走了,会说话了……你走到哪里都会带上我,做任何事都会带上我,我在一旁看着你,我知道你也在看着我。

赶集那一天,是镇上最热闹的时候,你挑着篮筐,晃晃悠悠地往集市上赶。篮筐一头装着你从地里拔出来的绿油油的新鲜蔬菜,一头装着我,那精巧的篮筐是我童年的摇摇车,我坐在里面,忍不住东东摸摸西看看。我吃力地从篮筐里站起,想伸手去摸另一端冒出头的小白菜,脚跟没有站稳,从篮筐里翻了出来。你急忙放下扁担,弯腰把我抱起,一边整理我的衣服,一边问我摔痛了没有。我只傻傻地笑,不说话,你把我手中的蔬菜和嘴里的菜叶抠出扔掉,并用那双冻得通红的手搓暖后,轻轻抚摸我的手和脚。在确定我没有受伤后,才继续赶路。

集市上挤满了买菜的人和卖菜的人,你从街头走到街尾,终于看到一个同村的人旁边还能挤出一个位置,我们便在那里“驻扎”下来。买菜的人真多,他们被你新鲜干净的蔬菜吸引了。你挨个给他们挑选,拿口袋,过称,找钱,我在一旁无趣地看着,竟哭了起来,你把空篮筐移开,把我拉到你的身前,轻轻地拍着我的背说,别哭别哭,一会儿卖完菜挣了钱给你买吃的。那天回家,我在糖果堆里睡了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吃不下一点饭。也就是那几天,我掉了第一颗牙齿,你问我掉的是上牙还是下牙,我不懂,便用手指指了指嘴巴。你看着我呆呆的眼神,把我手里的牙拿去丢到了屋顶上。我惊讶地跑过去,像看什么新鲜的把戏,恨不得爬上屋顶看看什么情况。长大以后我才听人家说,把孩子换下的乳牙放在房顶上,可以保他一生健康平安。

岁月拉长了我的身体,也拉弯了您的背脊。可我并不懂这份亲情的珍贵,一次一次自以为是与您较劲。学者木心说,生命是什么呢?生命是我们时时刻刻不知道如何是好。就在我忽略你,顶撞你,甚至试图远离你的时候,有一种叫“癌症”的魔鬼却在默默“关照”你。你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年轻,那双有力的手也变得纤弱。握着你的手,像摸着一根光秃秃的骨头。你再也无法挑起一担白菜,再也无法将我从地上抱起,我的牙齿长得整整齐齐,妈妈,我已经可以自己爬上屋顶了。

小时候的记忆太过模糊,17年,我从来没有静静地坐下来和你谈谈心,没有注意你的第一根白发,第一条皱纹。就在你离我而去之后,我甚至在想,我的母亲,她这一生有没有吃过一顿满足轻松的饭,有没有睡过一个安稳恬静的觉呢?

妈妈两个简短而沉重的字,当落下最后一笔时,我知道你一定在某个角落默默关注着我。天国遥远而人生辽阔,妈妈,您的孩儿虽孤单但不怕摔倒,他会一生仔细,一生健康平安,像当年在集市一样,虽不能相聚,但心总是挨着你。

晚上,窗外的北风“呜呜”地低号着,卷起的尘土沙粒击打着玻璃窗发出“啪啪”的脆响声,仿佛喝醉酒的人粗鲁的脏活。

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像这样听着大自然的呵斥入睡的了,迷迷糊糊中,一股劲风袭来,把我旋进一片混沌的天地,我就“顺从”地和大地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鉴于我的热情,大地妈妈慷慨地给我塞了满满一口“蓬松蓬松”的“棉花糖”(沙土),我刚把脑袋从软的“棉花糖”中拽出来。“呼”地一声,又一股狂风铺天盖地席卷过来,不依不饶地要带我走,情急之下,我赶紧用双手死死地抱住一截露在沙土外的光滑的石板。善哉!总算没和沙子一起去旅行。

我在心里暗自庆幸,对这块救了我的小命的石板心生感激,我要在它上面刻上“救命石”几个字,以感激它的救命之恩。这么一想,我马上“动工”,我用双手锲而不舍地刨呀刨呀,越刨越感到不对劲,瞧这宽度,这厚度,好像还刻有字嘞!莫非有人捷足先登了?我费了老大的劲才抠尽了“依附”在它上面的沙土,咦?

我确信,我发现“新大陆”了,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桃花源”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不知为什么,让人觉得有种沧桑感。咳,开什么国际玩笑!这里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不差不多,要说是“桃花源”,打死我我也不相信。这、这怎么能够跟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相提并论呢?该不会是哪个期诈商做的虚假“广告”吧?就在我大惑不解时,从远处蹒跚走来一位老翁,他慢慢走得近了,才着实吓了我一大跳;我已无法判断他的整个人像土的颜色,还是土的颜色像他的整个人。他一走到我跟前,就用喷射着仇恨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好像我上辈子欠了他200元,那架势绝不亚于老鹰盯着一只小鸡,盯得我心里直发毛。我用低得像从地缝里挤出来的声音,小心翼翼地问:“老爷爷,你,你是谁啊?”他恨恨地“哼”了一声:“我是谁,我是被你们这些所谓的‘现代人’摧残得半死不活的陶渊明!你看看,你们把我的“桃花源”都改造成什么样子了……”

难道,这就是曾经人们心中完美的“桃花源”吗?看看四周,到处是沙、到处是土,不见了桃林,不见了落英缤纷的秀美;不见了人群,不见了黄发垂鬓的怡然自得,不见了人群,不见了炊烟袅袅的温馨。曾经仙境般的桃花源,就像童话里的水晶鞋,成了人们心中遥不可及的梦,就像镜中花,水中月,摇曳在人们沙漠般的梦境里。怒吼的狂风代替了鸡犬相闻的和谐,满目的灰黄代替了姹紫嫣红的明艳,一切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是的,我不否认,人类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可是聪明的人类却将自己心中完美的所在改造得体无完肤,面目全非……

陶渊明痛心疾首地痛陈着人类的罪状,诉说着他心中的苦悲,站在他跟前,我觉得自己要低到尘埃里去。令我诧异的是,他竟没有掉一滴眼泪,他说,他的眼泪随着桃花源的最后一滴水一起干涸了。他黄浊的双眼像一望无际的沙漠,我不忍也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我不能也不敢听他咒语一般的呻吟,我捂着耳朵夺路而逃……

两行冰凉的液体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我醒了,原来,这是泪水,是人类忏悔的泪水。

我仿佛看到陶渊明的眼中闪现出块块绿洲。

青春·柔情似水

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江南,烟雨朦胧的小镇,正如我的高中——身旁的一切清晰可见,但是高悬在我内心深处的那盏明灯却像阁楼上的那盏灯笼,红得耀眼却无法触及,只得由它在薄雾后闪烁。迎着初放的第一朵晨曦,背着背包,手中撑起一把油纸伞,走在青石板铺成的小桥上。昨夜杏花微雨,今朝岁月静好——整个小镇经过雨水的洗礼,一切都变得那么清新。雨儿洗去了石桥上岁月的痕迹,只留下了清凉的石青色,不舍离去的雨珠顺着石桥的缝隙落进了桥下的水流中,流水冲刷着石板,梳理着桥边垂柳的长发,水中清晰可见的水草扭动着它那柔软的腰肢。寻着潺潺的水声,沿着被磨得光滑的石板路,我走进了一条小巷。小巷中古老的木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木头的味道,像是承载了百余年的历史,铭记了太多的美好,可如今它寂静幽长,我无法解读,也不忍解读。墙角盛开着一簇丁香,纯净的白色衬得它如水一般娇柔。我想,戴望舒也曾来过这里吧,只不过他渴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姑娘,而我只愿静静地漫步在一条条小巷中,等待午后的一丝阳光,化作小河里的水,抚摸青石板的脸庞,亲吻柳枝的长发,贪婪地享受这份似水的柔情。

青春·热情奔放

广阔的大草原一直是我梦中的天堂,我爱它的绿草如茵,爱它的牛羊成群,爱它的热情奔放。在那里,没有考场上紧张的气氛,没有理科世界里繁冗复杂的公式定律,更没有“社会生存法则”中的自私自利,有的只是清新、自由与宽广。曾经无数次幻想:我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一手紧握缰绳,一手挥舞马鞭,驰骋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吸吮着最原始的泥土和青草的气息,任由风儿掸去我身上的尘土,掌握着自己的方向,回归大自然的怀抱。伴着天边最后一抹余晖,暮鼓敲响,我奋力奔跑着,追逐着回家的牛羊,此刻,累并快乐着。在满天星斗下与牧民手拉手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跳舞,在格桑花海中学唱豪迈的藏家民歌,颈间洁白的哈达在火光的映衬下泛着金黄,飘舞在空中,踏着马头琴明快的弦音,青稞酒的甘烈在空中弥漫,酥油茶的醇香在齿间散开。此行是多么地无忧、忘情、忘我。

青春·淡淡书香

旅行途中,总喜欢带上一本日记,随时随地写下我的心情。漫步古城时的悠闲,仰望雪山时的赞叹,聆听洞经音乐时的深思……一点一滴汇成一字一句,融入我的旅行日记,掺杂着一些胡思乱想和人生随想,轻泻笔尖。日记换了一本又一本,我却停不住旅行的脚步,在旅行途中踏着青春的旋律思考着青春的真正含义。我不喜欢咖啡的苦涩,但却钟情于清茶的醇香。合上日记,闭上双眸,轻嗅鼻前淡淡的茶香和书香,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一幅唯美的画面:紫罗兰在风中摇曳生姿,沉淀着它紫色的梦。两鬓斑白的老人坐在花架下,手中捧着一本早已泛黄的日记,那是自己当年在旅行中最美的记忆。端起桌上那杯香醇的热茶,轻呡一口,还是自己喜欢的味道,不觉之间,嘴角有一抹甜蜜的笑……呵,那是我吧!

麦克阿瑟说:“青春不是生命的一个阶段,是生命的一种境界。”青春的境界里,有一个多面的我——柔情似水,热情奔放,执着追求,还有不可避免的书生气息。我的青春洋溢着欢乐、忧愁,还有逐渐积淀的沉稳。我要在这个正确的时间做一件正确的事——带上青春去旅行,读懂青春的真谛。最终,我的日记里会有一个“终点站”:青春就是用那份痴情与执着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一次又一次行程中脱去稚气,蜕去张狂与叛逆,最终走向沉稳。

旅行途中,青春相伴,人生之乐,有此足矣!

我的校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是丰盈充实的,是刻入我记忆中最美好的一页。

刚入初中,面对陌生的一切,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把我领进了初(1)班的大门,她告诉我们这就是我们的集体。于是,我就成了初_·一班的一名同学。

烈日炎炎下,严格的哨声,翻开了我初一生活的第一页。三天的军训把我和同学之间的感情融合了,而这位可爱的教官在我的印象中,也添上了美好的一笔。这三天中有笑有泪,有苦有甜,一阵阵的欢笑,让我感觉这真是一个可爱的集体,一个可亲的班级,我从心底里喜欢它。

军训过后,我步入了紧张的学习生活中,一位位可亲可爱的老师把一股股学习的欲望流入我的心田中,在我的心之峡谷里,栽上了一棵棵热爱学习的树。初一的学习很苦,也很累,但在这个温暖的大集体中,却充满了欢笑与欢乐,学习虽苦,但我心中却甜,精神却好,所以学习也就变为一件乐事了。我从心底里感觉这是在许多老师的带领下的一个可爱的集体,我的学习也就不觉得苦了。

最是我难忘的是那次开运动会,我出了一次意外,也就是在那次我更感到了老师的关爱,集体的温暖。同学们一声声的关怀,老师们一句句的安慰,使我不再感到伤口的疼痛,而只感到一股股暖流正涌入我心灵的最深处,我感觉我与这个集体靠得更近了,与同学靠得更近了。不过这次我也为这个集体带来了一份很小的荣誉,我的解说获得一等奖,我知道这只是为集体带来的一点点回报。

这些只是美好的初一生活的一点插曲,这个集体给我带来了无比的欢乐,是我的生活更加充实,动人,愉快。

我的初一生活真是丰富多彩:军训、运动会、老师、同学……都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最美好的回忆,令我永生难忘。

我们的学校生活是万紫千红的。欢迎走入我们班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

每当中午来临,是我们班“零食一族”的美好时光。下课铃声一敲响,便利店里便人头攒动,大家各忙各地挑选着美味的零食。之后便是人与人之间的间谍战,各位零食勇士千方百计想着如何私运“战利品”,瞒混过楼长,运到宿舍。有的使用掩护法,集体一起运,遮遮掩掩地躲过楼长的检查;有的使用假象法,就是把较小的零食放在口袋里,若无其事地走过去,躲过那可怕的楼长;有的更是聪明,采用三十六计中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先是轻松自然吃着零食走上楼去,楼长理所当然地拦截住你,这时便匆忙地吞咽下最后一口,然后把包装袋扔进垃圾桶,楼长便无计可施,自然而然地放过你,其实你口袋、背包里才是真正的“战利品”。一般而言,零食这种东西,一定要在与朋友们的分享中获得满足。快乐通过大家有滋有味的咀嚼声,弥漫在空气中。我们生活因为零食而精彩。

到了课间,你会发现几乎所有同学都低着头,奋笔疾书,大家都在完成作业。比起在家中独自完成作业,这里能感受到另外一种紧张和温暖。紧张来源于互相竞争,大家会下意识地希望在有限的时间里秀地完成作业;温暖来源于大家的互帮互助,遇到不懂的,会有同学热情地讲解,两三个凑在一堆,互相探讨,研究更有的解决方案,思维在短暂的碰撞中撞出火花,远远精彩于孤独的跋涉。我们的生活因为互相学习而精彩。

还有更多精彩,更多欢笑,更多体验,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伴随着每一个人快乐成长。

生我者,父母;育我者,父母;护我者,父母。父母,是我们的亲人,也是我们的长辈,他们奉献自己的半辈子,只为了看见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就已心满意足。同时,身为晚辈兼孩子的我们,应该孝亲敬老,孝顺并且体谅他们。

可现今社会,残酷的现实,恰恰与我所说的相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已经被一大部分的人们都给遗忘了,他们都忙着赚钱,攻学业,拼成就。起初,各个天真无邪的孩子都会依赖着父母,对他们不离不弃;可长大了的时候,他们都忘了儿时那些快乐的时光,而把父母送到养老院,嫌弃他们,甚至让他们自生自灭,这可是多么讽刺的事。漫步经过一课大树时,都可看见树枝上的乌鸦都懂得养育之恩,而那些”孩子”岂不是连禽兽都不如了?

孝亲敬老,报答父母本就是孩子的责任,这是责无旁贷的。还是童年时期的时候,我们也孝顺父母。这时他们需要的不是我们努力创业,赚钱养家,而是需要我们为他们减轻些简易的负担。他们终日工作,我们应该把家里打扫的调理端正,一尘不染,让他们回家后有的时间歇息,尽个好孩子的责任。同时,他们会发现自己的孩子是个懂得事理,孝顺的孩子,也会变得放心。接着,每当发现父母脸色有些难堪,孩子不该多加任性,为所欲为,反而应该伸出关爱之手,询问父母当前所面对的难题。此时,如果他们愿意与我们分享,我们就该洗耳恭听,成为他们的倾诉对象,让他们感觉舒服些;相反的,如果他们不想说我们也不可勉强,而是默默地观察,尽自己的所能解决就好。理论上,父母就像机器人,一直服侍我们;而实际上,父母不是机器人,他们也需要发泄,释放的时候。

孝亲敬老,待长大成人后,已踏入社会的我们就该开始为父母分担家用,让父母享轻福了。途中,我们不该挥霍父母的钱,更不可欺骗父母的血汗钱,反而应该把自己的月薪分给父母。为了孝敬他们,已懂事和拥有自己思想的我们应该加倍尊敬他们,无论如何不可顶撞他们,误入歧途,更不能离家出走,这些事往往都会深深的伤害他们,让他们心中留根刺。除此之外,父母多年陪伴在我们左右,在人生成为我们最有力的靠山,我们不该“用完弃之”,把满头银发,皱纹连连的老父母送到养老院,让他们孤独临终,自生自灭。往往我们都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在父母离世时极度后悔,因为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因此我们要趁早尽孝。

孝亲敬老,未必只用于父母身上。亲字,可谓亲人;老字,可谓长辈。平日在学校里我们应该尊敬身为长辈的老师,对他们恭恭敬敬;在家中,我们应该对哥哥姐姐有所听从,对弟弟妹妹有所关爱,对爷爷奶奶有所孝义。家中的人,都是我们的亲人。不止如此,在街上看见老人家,就算是老乞丐也好,我们也不可有所糟蹋,反而应该尽力给予协助,最少也布施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容往往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同时,“孝亲敬老”也通过微笑的管道感染全世界。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父母花了大半辈子时间栽培我们,我们要懂得尊重孝顺。孝亲敬老并不是一件苦难的是,只要众人从最基本的做起,牺牲一丁点的时间去实践孝亲敬老,就会发现世界其实还充满着爱,而“孝亲敬老”也与我们同在。希望孝亲敬老能够成为社会的风气,让我们的下一代拥有更良好的素质,让生活更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