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司机醉驾拒检,我是北大的不是吓大的,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大实话:首先要辟谣,该女子绝对不是北大的,是头大的!1月18日,在海南海口,48岁的女子钟某酒后驾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刮碰,交警赶到现场后。该酒驾女子拒不配合检查,并借着酒劲儿发疯。不但摆出各种不雅姿势,还胡言乱语说:“我是北大的,不是吓大的”。
我们可以看到,该女子称自己是“北大清华”的,而不是“厦大”的。拜托,北大就是北大,清华就是清华。哪儿来的什么北大清华,您这连北大和清华都分不清,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所以,可以说明钟某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北大的,就是平时段子看多了,酒后一派胡言。在被带到警局后,钟某交代:当天中午自己在朋友家聚餐,期间喝了一杯茅台和一瓶啤酒。估计是喝了假酒,然后导致丑态百出!
目前,钟某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刑事拘留。
酒驾判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指出,饮酒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
而在这场事件中,钟某的血液酒精检测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108毫克酒精,属于醉酒驾驶。而对于一般人来说,喝一次性杯子量的啤酒,或者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或者2两左右的红酒,就会达到酒驾标准。
酒驾处罚:1、对于饮酒驾驶的,要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到2000元不等
2、对于醉酒驾驶的,在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后,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在5年内不准重新考取证件
酒驾的危害:酒精能够刺激人的神经,使人产生兴奋状态。但是,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过多时,就会麻痹人的大脑。使我们的控制能力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酒后驾车极易发生车祸。因此,酒后驾驶不但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更是会对道路公共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酒驾心理:在生活中,很多酒驾者都有迷之自信,认为自己“半斤脸不红,一斤心不跳,两斤不会倒”。觉得喝点酒没什么大不了,自己驾驶技艺很高超。这和一些自认为游泳技艺高的人去一些危险河段游泳的心态是一样。都认为自己不会出事,殊不知死神已经悄悄降临!
当然,对于酒驾的人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要让社会大众意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彻底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因此,强烈建议贯彻实施:酒后驾驶连带陪同喝酒的人一块儿处罚。
在这件事中,不但要对钟某进行处罚,还要对中午一块儿喝酒的人进行批评教育。身为朋友或者亲人,我们是有责任和义务在对方喝酒后劝阻其不要驾驶汽车的。
最后,请大家一定要明白:酒不是粮食精,我们不会越喝越年轻;一口闷也不代表感情就有深。真正关心的的人,比如我们父母和伴侣,是绝对不会劝你喝酒的,更不会看着你酒后驾车而不劝阻!
而现在临近年关,朋友应酬也指定不少,大家一定要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那么,对于钟某这种酒后撒泼的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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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大的不是厦(吓)大的,经过了解她北大也不是的!
难道是东大、南大、西大,还是嗨(海)大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少吓少嗨,认罪伏法!
这是北大被黑最惨的一次?
但我还真不信她是北大的,当然也不是厦大的,反而可能是海(口)大的,听听她这海口,夸得多好,但醒来后她将是头大的。
醉驾,至少是治安处罚,而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可能触犯危险驾驶刑法条款,那时就会是乐大的了!
谢谢邀请。这件事再一次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法规。酒后驾驶,不仅违反法律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酒后做出不当行为,被围观拍视频发朋友圈,真的是颜面丢尽。
女司机的行为,不知是借酒装疯,还是酒精让她失去了清醒,做出出格行为。她撞到电动车后,电动车上的阿姨倒地喊着卡住腿了,阿姨带着的三四岁的孩子也吓得哇哇大哭。但是女司机并没立即下车,还拿着手机在看,围观的群众看此情况打抱不平,纷纷让女司机倒车,她也没动。等民警来后,该女司机终于下车,向群众鞠躬高喊着“对不起,你们还要我干什么”,看到围观群众拍照,她还多次向群众竖中指大骂,称”我如果是厦(吓)大毕业什么都怕,还好我是北大清华,我不怕,你们赶紧投诉。”民警让她指认车牌,她却倚在车盖上,对围观群众频频飞吻,还喊着“拍漂亮一点,发朋友圈哦”。一举一动,让人觉得疯疯颠颠,禁不住哑然失笑。
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女司机血检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刑事拘留。对于自己的行为,女司机事后也感到十分懊悔,对自己酒后失态的行为表示羞愧难当。
此事正应了那一句老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有人的心存侥幸,觉得喝一点不会有事,觉得自己不会被交警查到。可是万一出事,后悔就真的来不及了。
这个女人,我用一个成语描述她:不可救药!
醉驾、卖萌、出言不逊、辱骂市民....一点素质都没有!
有友人认识这个“大名鼎鼎”的吴某,称她非一时如此低素质,平时做事也是大大咧咧,不计后果,不管别人的感受,以自我为上。
由此可见,吴某的劣根,不是她醉酒后出丑,平时就爱出丑。海南有句话叫做“丑人多作怪”,这话用在吴某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一个女人,要懂得矜持,懂得低调,可吴某公然在闹市区,如此丑陋的行为,暴露了她的低素质,她的劣根,她的丑陋。
吴某的丑剧,被警方的刑拘画上一个句号,但她留给人们的笑柄,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就连她的家人和后代,都要承受她所带来的恶果。
最后,送吴某一个忠言:做人,要懂得低调,人能克己身无患!
首先,“我是北大的,不是厦(吓)大的”,仅仅是一句口头语而已。只能说明女司机的张狂与无知,与“北大”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俗话说酒醉人胆大,我见过喝醉了说自己是联合国的,更牛B。
其次,醉驾肇事后还以各种拙劣表演对抗执法,这一出街头闹剧与深圳宝马女司机当着执勤交警脱裤子、与合肥女教师扒高铁车门,演的都是同一个脚本一一用极致的张狂个性反复地挑战着法律的底线。
再者,醉酒驾驶肇事已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且拒绝、抗拒检查的,将以“危险驾驶罪”论处,据悉女司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进到号子里,那就真没人理会你是“北大”还是“吓大”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出自“名牌”大学的钟女士,你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呢?奉劝你通过这一次教训,能幡然醒悟,为了自己和他人,远离酒驾。
酒后说胡话,结果闹笑话。其实,这北大清华厦大都算是躺枪了,这名女子酒后成了网红,估计她自己也没闹明白,自己怎么就能说出这么厚脸皮的话呢,等到酒醒后估计后悔一辈子,说到底还是酒后开车害人。
另外,她那个朋友其实也是帮凶啊,根据报道,当天中午她是在朋友家喝酒,然后开的车也是借的朋友的,您说,既然一起吃饭,为何让要开车的她喝酒呢?就算喝了酒,也不应该再让她开车啊。
从报道中,这名女子当天中午喝了一杯茅台和一罐啤酒,检测出是醉驾,喝了一杯茅台然后又喝啤酒,可以想象得出,这酒桌上应该人不少,不然这茅台怎么才喝一杯就没了然后只能喝啤酒呢?这么多人聚餐,自然少不了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不知道席间的这些朋友,在看到这段视频后是什么感想,一顿就毁了这个女人的名声,而他们也都是帮凶。
看完视频后,你会发现这位女司机果然是卖萌的演技派阿,不单是让大家拍照发朋友圈,而且还说不要拍的太丑。
你不是夏(吓)大的,但更不是北大清华的;醉驾了想通过撒泼卖萌来逃脱检查这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
对于这类人的做法,哪怕你再萌的演技,也逃不出法律的制裁,不但不会减轻反而会罚得更重。
奉劝各位司机朋友们:喝酒不要开车,开车不要喝酒,因为你承载的不单是自己的生命安全,还有别人的,对自己负责更要对家庭和他人负责。感谢楼主的邀请和各位朋友的阅读。
这年头学历高的不代表素质高,学历低的不代表人家素质低。好比这个女人你就是北大的你能把谁咋的,北大能有像她这样素质的人,不要侮辱北大了。
我不知道现在为什么很多女性朋友,由窈窕淑女变成了爱撒泼的泼妇滚刀肉了。她们很多还开着豪车,有老板、领导、或者是一些公众人物,她们无视交通法规违章酒驾,这样的“女中豪杰”在山东济南也有不少,很多女司机被交警拦下之后,不配合检查,有撒泼躺地的女司机说交警打人,有的女司机干脆自己扯开衣服说警察蜀黍耍流氓,还有一些是破口大骂、动手打人的,真是丑态百出!
像海口的醉酒女司机钟某被查之后还大言不惭地说是北大清华毕业的,不管真假这不是给北大清华这样的名牌大学丢人抹黑吗?
钟某的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在公共场所被查酒驾,不觉得丢人反而比划出各种丑态让人拍照,还不忘“幽默“的告诉围观的市民不要把她拍丑了,真是以丑为美了!
希望海口市的交警把钟某送的看守所里,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我在这里衷心的希望女性司机自尊自爱,不酒驾,不给单位和家人丢脸,做一个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