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的范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也就是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诉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而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有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及侄子女之间,旁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所生的,为半血源亲属。不能近亲结婚的具体范围:
第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第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第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第四,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同一父母的子女不能结婚。
第五,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不能结婚。
第六,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