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什么叫关联企业

什么叫关联企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什么叫关联企业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所称的关联关系:

(1)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3)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4)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5)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6)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7)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同时,如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上述第(一)至(五)项关系的,不构成所称关联关系。

从纯理论的角度而言,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控制无非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操纵从属公司的经营决策,

二是控制从属公司的财务。

并且,以上两方式往往是交织在一起使用的。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控制公司的操纵行为,使得从属公司丧失或几乎丧失了独立的经营权,从属公司的意志不再独立。在第二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一般是将从属公司的财产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任意处置,从属公司的财产不再独立,从而使从属公司丧失了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出现以上两种情形时,控制公司都应当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由于控制行为的存在,已经使得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同一体,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倒毋宁说是控制公司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关联公司的本质特征:成员公司法律上的平等性与事实上的不平等性

从表面上看,关联公司中,各成员公司仍然具有自己独立人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透视,各成员公司的性质并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实际上,关联公司中各成员公司间这种法律上的独立性和平等性只是形式上的。

存在控制关系与从属关系的关联组织体中,尽管从属公司在法律人格上仍然是独立的法人,但由于各成员公司不再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从集团利益,更准确地说是从控制公司的利益出发从事经营活动,从属公司仅仅是控制公司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工具,其意识能力因受到了限制而不再独立健全,财产也被控制公司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任意处置而不再独立充实,其法律上的人格独立已退化成为一种纯粹的形式。这时各成员公司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严重倾斜,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依附关系。

正是由于关联公司内部成员之间这种法律上的平等性和事实上的不平等性,使得我们研究关联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有了基础和前提。 通过对控制因素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关联公司内部成员公司之间的不平等性有一个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什么叫关联企业的内容。关联企业的重点还是在于有资金重合、或经营范围大部分重合且有事项往来、又或者公司人员大部分重合。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