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性犯罪有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青少年性犯罪——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落
花季,本应是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年龄,本应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可是本文中的两个少女却带着伤痕和泪水走过了她们的花季……面对沉甸甸的案卷,门头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掩卷长思。
2004年初,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接连受理了两起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强奸案件。而这两起案件的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涉及到未成年人,其中的一起被害人尚不满14周岁,由于平时父母疏于管教,与多名男子“交朋友”,并多次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共涉及14人之多,还包括两名未成年人。
另一起案件被害人是山区农村的一少女,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一个所谓的“大姐”,一次跟这位大姐一起出来玩时,被这个“大姐”伙同另十名男子(包括未成年人)强奸。犯罪嫌疑人手段十分恶劣,多次对被害人殴打、辱骂,直到被害人不敢反抗后数次对被害人进行轮奸,致使被害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两起强奸案的发生,说明青少年实施性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从这两起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看,青少年实施性犯罪具有多重原因。
其一,山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亟需加强。对于第一起与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案件,通过近些年的普法宣传,虽鲜有发生。但青少年的法律知识仍然十分欠缺,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在办案中,几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均表示不知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是犯罪。
其二,青少年的性道德教育仍缺位。这些年,对于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大多仅限于有关性知识的教育而忽略性道德教育。在青少年性生理的发育和性意识的萌发过程中,我国中小学生的性道德教育成为所有教育内容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家庭应该说是青少年接受最早性教育的一个环节,但是在我国,传统意识根深蒂固的父母亲们,总是不能正面对待子女向他们提出有关性的问题,或讳莫如深、回避不谈,或大声斥责、语言粗暴。而在社会上,这种既封闭又放任自流的现实,只能使青少年在性问题方面陷入盲目无知的状态,致使性意识产生偏差。
其三,青少年性犯罪主体的年龄大多数界于14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发展的角度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青少年的模仿能力与好奇心较强,对于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在冲动与好奇心的作用之下,很容易实施强奸等犯罪。
对于如何预防青少年性犯罪,门头沟院检察官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性知识和性道德教育。对青少年性教育要具有科学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更好地走向社会。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要与家庭和社会的行动协调一致。家庭和社会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性道德教育,形成一个互相连接的教育链。
二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切断黄源。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坚决清查围堵淫秽色情的出版物,坚决禁止和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三是根据青少年性犯罪人员的特点,对他们进行改造。要对青少年性犯罪人员要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并努力在他们周围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积极健康的生活。